强势推进 创造新鲜经验
作者:徐 育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次数:1880
2010年2月21日,省法院党组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省法院院长公丕祥这样说,这是春节过后的第一个全省性会议,充分体现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同时,也拉开了全省法院开展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活动的序幕。
为了检查三项重点工作在全省法院的开展情况,一个月后,省高院组成四个检查组,公丕祥亲自率领由省法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第一检查组,于3月22日至27日在南京、盐城、宿迁法院和江宁、东台、沭阳三个基层法院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中院和所在地法院三项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政法委等各方面以及所在地全国、省人大代表对人民法院开展三项重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评价:南京、盐城、宿迁三市法院围绕中央、最高法院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动脑筋,创新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三市法院都注重狠抓源头预防、清理积案和诉调对接。南京中院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与公安、工商、卫生、农林、环保、工会、妇联等方面的诉调对接机制,积极开展特邀咨审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协调,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体系,强化涉诉矛盾纠纷主要指标的考核力度。盐城中院健全目标引领机制,在省法院达标值基础上,自加压力,调高目标,同时强化立案过滤、诉前调解和信访预防。宿迁中院在全市推行信访预警预报制度。全市法院坚持把一些群体性、敏感性、政策性强的案件及时纳入诉前协调程序。行政案件探索推行圆桌的庭审方式,促进行政纠纷的协调化解。此外,三市法院认真排查梳理信访、执行积案,形成工作台账,同时注重边梳理、边化解,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盐城中院还梳理建立了人民法庭的清案台账,东台法院开通“12368”司法信息动态查询服务系统。宿迁中院还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双比双争”办案竞赛活动,防止边清边积。
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南京中院会同市司法局制定出台意见,构建了刑事审判工作与社区矫正机构对接的工作机制,建立了未成年被告人审前调查工作机制,同时大力推进“‘三个发展’司法服务点”建设。江宁法院开展院街共建、庭村共建、庭校共建活动,建立大学生村官到审判岗位挂职锻炼制度。盐城中院在全市法院部署开展审务“五进”活动,探索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消灭制度;坚持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案件联合协调制度,同时建立审管提示等制度,深入推进法院管理创新。东台法院还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行政首长出庭率连续两年100%。宿迁中院积极推进“信息化促进 司法规范化示范点”建设,与市检察院联合制度下发《关于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工作对接机制的意见(试行)》,确保行政案件依法受理、程序实体处理公正。泗洪法院还协调地方党委将万人诉讼率纳入乡镇综合考核,从源头上强化地方党委政府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三市法院还注重通过改进和加强司法建议工作来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南京中院围绕诈骗犯罪、经济转型发展中民生法律问题、房地产群体性纠纷、民间高利贷、信息公开类行政案件等,开展调研,及时向地方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盐城中院还将组织开展优秀司法建议评选活动。宿迁中院还实行司法建议扎口管理。
在推进公正廉洁司法方面,三市法院围绕省法院的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积极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注重加强司法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南京中院针对领导干部执行力不强、司法行为不文明规范不严谨不细致、法官与律师和中介机构人员界限不严、说情打招呼和私自为当事人谋划及违反“五个严禁”等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检查组评价: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年动员大会召开以后,南京、盐城、宿迁三市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围绕省法院的工作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贯彻落实
三市法院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将涉诉矛盾化解工作作为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省法院《关于深入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遍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时限和工作责任。重点表现在:
——重视加强责任分解。三市法院普遍将化解工作责任分解到各部门,建立化解 工作考评办法,纳入部门和法官岗位目标考评。盐城中院狠抓责任层层分解,建立重点项目领导责任制,推行争先进位部门认标承诺制和全员工作责任制,制定责任分解表,做到人人有担子、个个有压力。
——积极开展积案梳理清理。三市法院按照省法院交办的名册,对本地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案件逐案排查梳理,基本查清核准了两类案件底数,登记造册,普遍建立了统一的清案台账。各地坚持边梳理边清理,今年以来,已化解了一部分涉诉信访案件和执行案件。盐城中院还梳理建立了人民法庭清案台账,同时还自加压力,调高清案目标,确保工作成效。
重视加强源头治理。各地普遍重视加强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盐城中院组织全市各基层法院开展“审务五进”活动,泗洪法院协调地方党委将万人诉讼率纳入乡镇综合考评,从源头上化解了一大批涉诉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工作台账。三市法院全部按照省法院的通知要求,普遍建立了整齐美观的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台账。盐城各人民法庭还建立了辖区各乡镇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台账。
总体而言,三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集中化解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措施扎实、地方各方支持、工作成效初显,开局形势良好。
检查组评价:三市法院在深入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过程中,开动脑筋,创造了一些新鲜的工作经验,这些特色亮点值得在全省法院推广
亮点一:工作责任分解督查制度。为强化工作落实,盐城中院十分注重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监督检查,实行月度报告制,要求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于每月底都要对照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年度工作重点,向市中院党组报告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凡任务未完成或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相关法院和部门负责人要向中院党组说明原因,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和完成期限。
亮点二:人民法庭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制度。今年年初,盐城中院根据省法院的实施意见,建立人民法庭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制度,要求全市各人民法庭通过对辖区成诉案件的分析研判及其他矛盾纠纷的摸排、调研,形成包括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在内的分析报告,提出对策建议,为辖区党委政府创新社会管理、科学民主决策提供依据。目前,该市各人民法庭按一镇一报,全部形成了分析提交2009年报。泗洪法院也建立了这一制度。
亮点三:司法信息声讯查询制度。东台法院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了“12368”司法信息动态声讯查询系统,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话、手机实时查询案件审理进展情况,做到司法便民、利民。
亮点四:诉讼服务中心执行督促制度。东台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执行督促窗口,由专人在执行案件立案前以电话或信函的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推行该制度以来,一部分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了义务,避免案件进行执行程序,从源头上减少涉诉矛盾纠纷的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
亮点五:诉警对接机制。东台法院各人民法庭和辖区派出所联手化解矛盾纠纷。警方通过法庭及时确认,使其协调纠纷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法庭通过提前介入,更加全面掌握纠纷的动向,并在公安派出所设置了一道诉讼“过滤层”,从而将矛盾纠纷抓早抓小、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当地,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矛盾纠纷。
亮点六:判前、调前执行评估制度。白下法院构建“审判兼顾执行”的工作机制,制定该制度,要求审判法官在判决或调解前,以拟作出的实体处理方案为依据,对案件执行过程进行假想推演,进而从有利于实现裁判结果、减少当事人讼累、规范司法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修正或调整办案思路、办案方法及裁判文书的写作。
亮点七:大学生村官到审判岗位挂职锻炼制度。江宁法院从2009年10月开始对全区214名大学生村官进行一次轮训,通过挂任法官助理,参与案件调解、庭审、接待来访、起草法律文书等多种培养形式,全面提升大学生村官的法律素养、综合管理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这也是当前形势下强化基层力量、提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自我管理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