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毒女大佬与忘年情人这样双双走上不归路
作者:沈法萱 姚均祥 发布时间:2010-04-15 浏览次数:2129
有人提出用冰毒抵服装货款
朱耀贤做过20多年的服装生意,并在无锡市开办了一家服装厂,成为许多人眼中的成功人士。自从结识了在境外做外贸生意的老方,朱耀贤的人生轨迹开始朝着另一个方向发展。二人后来约定在境外建一家百货大楼,朱耀贤第一时间便想到了另一个朋友李光春,“他老家恰好在边境地区,熟悉当地语言以及风土人情。”
2006年4月,朱耀贤在江阴寻到了在此打工的李光春,相约一起到境外做服装生意。然而到了边境,因没有境外通行证败兴而归。此后,朱耀贤仍继续供货给老方销售,可让朱耀贤郁闷的是,他每次都无法拿到货款。“欠货款的那个人可以用冰毒来抵货款。”老方提出。虽然已经有10年吸毒史,但由于对毒品生意陌生,朱耀贤拒绝了老方的提议。尽管如此,老方还是将欠货款的境外人手机号码留给了朱耀贤。
除了老方,金春女是改变朱耀贤人生轨迹的另一个重要人物。出生于1983年的金春女老家也位于边境地区,2003年,年仅20岁的她在无锡新区一家俱乐部坐台,朱耀贤频频光顾且出手豪爽,年龄相差21岁的两个人很快同居了。
拖欠货款的老方后来跑到了国外,音讯全无。正当朱耀贤一筹莫展时,老方以前带来的冰毒样品引起了金春女的浓厚兴趣。此时,朱耀贤想起了老方曾经留下的境外欠款人的手机号码,他就让金春女与其取得联系。对方的答复是:“货款没有,可以给一些‘冰’(冰毒)”。
首批毒品藏在桶装方便面里带回
2006年的一天,金春女的表哥来无锡游玩,看到朱耀贤在家吸毒,他当即称境外毒品量大且便宜。嗜好赌博的朱耀贤当时已负债累累,加上“用冰毒抵货款”的诱惑,朱耀贤最终点头同意了做贩毒生意。随后,金春女的表哥便找到了老方的侄子,让其帮忙联系一个贩卖毒品的境外女人。毒品网络自此开始一步步扩展开来。
2006年8月,金春女与境外女人通过电话进行了联系。在支付了2.4万元毒资后,金春女和朱耀贤把冰毒藏在桶装方便面等食物中运回无锡。回无锡后,他们又将冰毒分成小包,除了自己吸食,大部分卖给了“翁三”等人。
“我一直向老朱购买冰毒。”绰号“翁三”的吴建伟今年35岁,15岁因斗殴被管教两年,23岁因吸毒被劳动教养1年6个月,29岁因盗窃被判刑两年。吴建伟称,2006年七八月份开始,他一直和朱耀贤联系购买冰毒,一部分自己吸食,还贩卖给别人。有了“翁三”这条“下水道”,朱耀贤和金春女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之路开始畅通,他们的贪欲愈发膨胀。
2006年7月到9月,朱耀贤、金春女从境外购买毒品的数量已从
80后成贩冰毒大佬兼毒资总管
“2006年10月中旬,朱耀贤叫我到边境买冰毒,钱由他出。我会讲当地话,只负责交易,再把冰毒运到无锡,每趟运费2万元。”李光春说,这一切,都是他们在无锡一家高级宾馆里敲定的。3天后,朱耀贤、李光春乘坐火车来到了金春女跟毒贩说好的交易地点,以每克100元的价格向毒贩购买了冰毒
“我会通过与境外女人电话联系来确认交易。”金春女的交代证实了李光春所说。贩毒之路对金春女他们而言已一发而不可收拾,2006年10月下旬到2007年1月,朱耀贤、金春女和李光春屡屡从境外毒贩手中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每次都在
“毒途末路”忘年情人双双被判死刑
一审判决后,朱耀贤、金春女、吴建伟不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日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朱耀贤、金春女经合谋,向境外毒贩直接购买走私进口的甲基苯丙胺运输至无锡市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上诉人吴建伟购买甲基苯丙胺并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其还违反国家有关枪支管理的规定,非法买卖枪支,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原审被告人李光春受朱耀贤、金春女指使,向境外毒贩直接购买走私进口的毒品甲基苯丙胺并运输至无锡市、上海市,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运输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朱耀贤、金春女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光春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吴建伟犯数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其还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最终,江苏省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对话毒枭
金春女的父母远从边境赶来,在看到父母的一刹那,金春女的脸上先是一愣,旋即恢复了平静的神色。据了解,自从被捕入狱后,金春女的脸上最多的就是这平静的神色。隔着会见窗,老人不断流泪,不断用家乡方言“絮叨”着。金春女大部分时间只是安静地听着父母最后的嘱托。当父母讲到动情处时,一直平静的金春女眼眶中突然泛出了泪花,她的这种情绪,是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很少看到的。
下午1点半,朱耀贤和金春女临刑前的最后时刻,记者分别与两人进行了对话。
朱耀贤
劝世人保重身体,远离毒品
被狱警带到记者面前时,朱耀贤没有抬眼。他显然已经明白接下来将要面临的命运。不用狱警按住,朱耀贤一下瘫坐在了椅子上。随后微微挺了一下身子,脸上的神情缓和了些。
记者:到了今天这一步,你后悔吗?
朱:后悔也没用了。
记者:你自己吸毒吗?知道毒品的危害吗?
朱:我自己也吸毒,但不是冰毒,毒品的危害我也知道。
记者:金春女后来也收手了,她也劝过你,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朱:她的事情我不太清楚。
记者:你对家人有什么想说的吗?
朱:希望他们能保重身体,安分守己。
记者:对正在贩毒、吸毒的人,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朱:遵纪守法,不要危害他人。
记者:如果重新开始,你会选择怎么做?
朱:没有机会重新开始了,没有机会……
记者:贩毒让你赚了钱,钱的诱惑对你有多大?
朱:人生活需要吃来维持,吃的话必须要钱来买,我本身就是生意人,钱不是万能的,但钱对每个人而言也是不可少的,人毕竟要生存。我为什么要去贩毒?是因为我是生意人,是因为款子收不到的原因,原来我并不懂冰毒。
记者:你明知毒品的危害,为什么还要去吸毒、贩毒?
朱:我以前吸过毒,这个我不否认,因为做生意的原因,为了提神,我那个时候做生意比较辛苦,用这个(毒品)来弥补自己的精神,我的这个方式是不对的,但走到这一步,我也没话好讲。
记者:对于你的亲属,你还有什么话想说?
朱:对我亲属也好,对所有人也好,我只希望他们好好活着,好好地度过每一天,保重自己的身体,远离毒品。我如果知道是这个结果,绝对不会去碰毒品,为了我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上所有的人。
记者:对于金春女你有什么想说的?
朱:我们只是朋友关系。
金春女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
短发让金春女看起来很清爽,27年的人生,在金春女的脸上并没有留下多少岁月的痕迹。如果没有朱耀贤,金春女的人生也许将是另一副姿态。可对于所有关于朱耀贤的问题,甚至是其家人的问题,金春女都选择了沉默。在与记者对话的过程中,金春女并没有像朱耀贤那样道出一些肺腑之言,更多的时间里,她都在沉默。
记者:走到这一步,你后悔吗?
金:(长时间的沉默)毕竟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但还是有一点遗憾,这些毒品,所谓的毒品,我搞不懂它到底是什么东西。
记者:让你重新选择,你还会选择贩毒这条路吗?
金:这就不去多想了,我想说的也就只有这么多了。
接下来,记者抛出的一系列问题,金春女都以沉默应对。直到被狱警带走的那一刻,她再也没有出声。
■新闻延伸
女毒贩跨境犯罪比例上升
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朱耀贤与金春女这起案件,是近年来我省法院审理认定的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数量最大的案件。
据江苏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我省跨境毒品案件并不是很多,但已有苗头出现。目前,在全国范围内,跨境或跨境毒品犯罪呈现出新特点:手段更加狡猾、隐蔽;涉案毒品数量大,种类多样化。毒贩涉案毒品数量,少则几百克,多则几十公斤;女性毒贩比例上升;毒品犯罪组织更加严密,出现家族化、国际化等特点。毒贩采取家族式的毒品经营模式,家族成员分工协作,在毒品犯罪中谋取暴利。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涉毒犯罪不仅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且个案涉案人数、涉案毒品数量也呈现出明显上升的态势,涉毒案件数量已由2004年的1450件上升到2009年的2419件,涉案人数由2004年的1200人,上升到2009年的2824人。同时犯罪团伙的组织更加严密,分工更加精细,毒品种类向多元化发展,有的案件形成了专门的毒品购、运、销网络,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作案方法更加多样。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江苏三级法院坚持对毒品犯罪“严打”的高压态势,坚持将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惯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以及作案次数多、贩毒数量大、向多人贩毒、诱使多人吸毒、暴力拒捕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作为打击的重中之重,依法从重从快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