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的五大员”-沭阳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工作掠影
作者:徐从兵 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0-04-16 浏览次数:1220
在花乡沭阳,活跃着一支特殊的司法队伍,他们既当“审判员”、“执行员”,又当孩子们的心理矫正“辅导员”,还在乡镇社区当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制宣传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特殊的贡献,被当地人民群众亲切地称为“咱们的五大员”。
无论是在沭阳法院刑事、民商事审判法庭里,还是在各个人民法庭中,你都会看到胸前佩戴“人民陪审员”胸牌不穿制服的法官,在案件审理中,他们和审判员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该院民一庭在审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女方王某怀疑男方刘某有外遇,双方经常闹矛盾,王某到法院诉讼,坚决要求离婚。其丈夫刘某则坚称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此案不仅男女双方矛盾很大,而且还涉及房产、债权债务等涉案标的达200余万元。在庭审中,女陪审员徐翠霞发现女方虽然火气很大,但只是出于一时气愤,对家庭依然留恋,对丈夫还很在乎。徐翠霞低声问审判长能否休庭调解,经审判长同意后,徐翠霞分别找二人谈话。她先找到被告刘某,刘某对她说:“孩子正在上大学,若离婚了,对孩子的成长和前途都有影响,只要妻子不离婚,就是给她20万,我也愿意”。徐翠霞对刘某说:“现在不是钱不钱的问题,钱买不来感情。咱们同住一个小区,你刘老板同第三者的事我也早有耳闻,要想破镜重圆,你就不能做对不起夫妻感情的事。”在徐翠霞的开导下,刘某承认前时有了外遇,但他又保证:“只要妻子同意和好,我保证与外面的女人断绝一切来往。”徐翠霞又将王某找来,对王某说“你的孩子正在上大学,离婚将给孩子造成伤害,你得慎重考虑。”这时,刘某主动向王某承认错误,并保证今后决不做对不起她的事。见丈夫悔意真诚,王某一边抹泪一边点头,表示愿意和好。再次开庭后,王某当庭撤诉。
该院的人民陪审员来自教育、医院、建筑和农村等各个不同行业部门,他们在陪审案件中,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优势互补,与专业审判人员相配合,共同审理好各类案件。五年来,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共陪审案件3692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更审改判。
“仲陪审员说的话在理,我信服他。”在一起土地承包案件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李某对陪审员仲崇良发出由衷的赞叹。
在沭阳县龙庙镇联合村,有一块20多亩水面的渔塘,周围居住着13户农民。长期以来,该渔塘一直由附近农民承包。近年来,承包渔塘的农民纷纷外出打工,渔塘缺乏管理,村委会见状,就对渔塘公开招标,去年春季,邻村的个体户李某以每年3000元中标。去年底,外出打工的原渔塘承包人回乡,发现渔塘被李某承包后,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法院撤销村委会与李某的承包合同,法院判决村委会与李某的承包合同无效。此案在执行中,李某拒不执行,理由是,我放到渔塘中的鱼苗已经成鱼,损失应当由村委会赔偿。在强制执行中,参与执行的人民陪审员仲崇良是当地人,群众基础很好,他在执行现场先是反复做原渔塘承包人的工作,接着做李某的说服工作,又找村委会进一步协商,经过他耐心调解,最后,三方达成协议,由原告给付村委会承包金3000元,村委会将3000元退还给被执行人李某,等渔塘收获时,村委会见证,由原渔塘承包人将卖鱼所得款的一半给付李某,此案最终执行和解。
该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重大疑难案件执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特殊优势,他们既当见证人,又当监督员监督执行程序,还当协调员,协调化解执行难。在去年该院开展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院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府、涉村等重大疑难案件执行,使一大批“骨头案”顺利执结。
该院在青少年审判中实行庭前教育,邀请从事教育工作的人民陪审员庭前对少年犯进行犯罪心理矫正辅导,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前不久,该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英接手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陪审员李玉堂积极协助张庭长做庭前走访工作,了解到此案被告人小刚是一名在校初中生,由于沉迷于网络而走上了犯罪道路。李玉堂是一名退休教师,他感到小刚有悔改的要求和挽救希望。走访回来后,他和张庭长一起分析此案时认为,小刚还是思想单纯的孩子,应该给其悔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二人又感到,如果没有让小刚真正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沉迷于网络的危害性,那么,就算让其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只能是治标而不能治本。因此,在判决小刚缓刑后,李玉堂多次来到小刚家,教育小刚远离网吧,走好正道。同时帮助小刚补课,使小刚认识到了错误,找到了生活的目标。在李玉堂的帮助下,小刚通过一番努力,去年考上了重点高中。
该院35名人民陪审员还利用典型案例,到所在单位、社区、乡镇进行法制宣传,主动当好宣传员。遇到身边发生的非诉矛盾纠纷,他们提前介入,运用掌握的法律知识进行诉前调解。五年来,该院人民陪审员撰写普法宣传文章130余篇,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开展普法宣传30场(次),诉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一千余件,有两名人民陪审员分别被省、市法院表彰为“优秀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