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文英诉被告张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该案诉至双沟法庭后,经原告张文英同意,该庭委托魏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经调解委员会坚持不懈地调解,双方达成张尹赔偿张文英22000元协议。

 

48上午,该庭副庭长魏泉清将被告给付的第一笔赔偿款15000元来到卧床不起的原告张文英的家,为这个艰辛度日的家庭送去了春风般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