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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今天上午,镇江中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走上街头,通过现场咨询、图版展示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

  据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凯介绍,2006年以来,镇江中院共审理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41件,实现了对知识产权的有效司法保护。其中,江苏科技大学教授尹邦彦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英语大词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镇江香(陈)醋集体商标系列维权案、江苏索普集团诉英国BP公司不正当竞争案先后入选江苏省“十大典型”案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坚持和谐司法,有效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加大侵权司法赔偿力度,注重调解实效,通过技术转让、实施许可、折价补偿等方式,促成原被告真正达成双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依法服务重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刘凯建议,企业坚持自主创新,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保护意识,另一方面也要提高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杜绝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现象的发生。企业要形成技术开发的预先研判制度、技术研发文字记录制度、技术权利的审核保护制度,还要制定保密制度,及时与可能接触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