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能动司法论坛在盐城举行
作者:徐育 发布时间:2010-05-06 浏览次数:1913
昨日,人民法院能动司法论坛在盐城市举行,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发来贺信,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光明日报总编辑胡占凡、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出席论坛并讲话。全国各地160多名法学界专家与司法实务界代表汇聚一堂,共同探讨能动司法的基本理论,研究能动司法的实践创新。论坛由省法院院长公丕祥主持。
王胜俊在贺信中指出,当前,全国政法系统正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这对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提出了新的重大课题。王胜俊要求,要从人民法院的本质属性出发推进能动司法,人民法院是政治性、法律性和人民性的高度统一;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的基本规律出发推进能动司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应当是服务型司法、主动型司法和高效型司法;要从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要求出发推进能动司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出发推进能动司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通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最高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在发言中说,坚持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本质属性的具体体现,历史和现实都要求我们按照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高度统一的要求,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坚持能动司法,实践能动司法。坚持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必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文明司法、和谐司法,妥善化解纠纷。坚持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都需要深入了解社情民情,主动调查研究,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在致辞时说,坚持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时代要求。去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江苏法院视察期间,深刻阐述了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的重大意义,精辟分析了能动司法的内涵、特征和具体要求,为全国法院深入推进能动司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胜俊院长还对江苏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坚持能动司法,是近年来江苏法院工作最大的特色和亮点。他表示要通过此次论坛,共同探讨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科学总结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实践经验,促进江苏省法院更好地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光明日报总编辑胡占凡在论坛上致辞时说,2009年以来,光明日报密切关注人民法院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能动司法,先后发表了《金融危机下司法的责任和担当》、《应对金融危机的司法能动》、《能动司法更加符合当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能动司法:依据、空间和限度》等文章,对推进能动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这一组报道履行了本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宗旨和职能,体现了光明日报法治宣传和司法报道的理论深度和学术品格,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论坛上,安徽省高级法院院长周溯、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和江苏省高级法院院长公丕祥等大法官还作了主题发言,山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左世忠作了书面发言。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其才、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顾培东、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