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为满足洪泽湖区渔民的司法需求,近日在县海事处等部门配合下,开设“船头法庭”,采取灵活多样、因案制宜的审判方式,深入湖区,零距离司法,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让渔民以最短暂的时间、最低廉的成本、最便捷的方式获得全方位的司法服务,赢得广大渔民的赞誉。

 

司法服务送船头。为方便湖区渔民的诉讼方便,该院借助船头法庭的形式,大力推行法庭进湖区,法官到渔家的活动。一是在码头、船闸设立便民联系点,法官定期到各站点巡回办案,到船上接访、到船上立案、到船上审判、到船上调解。二是发放“便民联系卡,向渔民公布了预约服务电话,广大渔民不用上岸就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立案;也可通过电话,邀请法官到湖区船上开庭。

 

庭审活动在船上。办案过程中,遇到纠纷,船上法庭简化办案程序,立足在渔民船上解决问题和纠纷。对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船头地开庭,及时办理。对渔民遇到的烦心事及法律问题,现场解答。对于渔民间生产、生活间的小摩擦、小纠纷、小矛盾现场化解,最大程度的为渔民提供诉讼方便。

 

诉调对接进湖区。为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该院近年来,坚持不断加大能动司法力度,着力构建多元化解涉诉矛盾新机制。主动与湖区的调解组织联系与沟通。在3个渔民集中点设立调解站,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熟悉当地湖区特点、渔民风俗等的优势,最大限度将矛盾解决在基层。该县老子山镇为渔民集中镇,续两年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民事纠纷起诉率为零。

 

法制宣传入民心船头法庭坚持三贴近原则深化普法力度推进湖区普法机制的长效建设。贴近渔民需要、贴近湖区实际、贴近渔业发展,邀请渔民参加案件旁听,让他们通过身边的案例学习法律;选择渔业法、合同法等渔民感兴趣的法律法规举办法律咨询、法律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