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筑起校园“安全墙”
作者:娄银生 程学华 王达雷 发布时间:2010-05-11 浏览次数:1900
5月上旬的一天下午,记者跟随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林丰就开展“校园安全月”活动走访了金阊区某小学,老师和接送学生的家长均赞扬金阊法官这些年来为校园筑起的“安全墙”。据该校张校长介绍,金阊法院五年前向学校发了一份事关校园安全的司法建议,并指导学校开展校园安全保障的一系列工作,该校至今未出现一起校外人员违法犯罪事件。
2005年5月,一男子在学生进校高峰期趁乱混进金阊区某小学,等老师们都上课时,窜到教师办公室窃走1.2万元财物后,大摇大摆走出校门。
同年9月,该男子又来到该小学,谎称学生家长以接学生回家奔丧为由,骗过门卫进入校园,在教师办公室及教室内再次窃得现金1081元及银行卡等物。
这年11月,金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屡次进入学校盗窃的这位男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案件虽已审结,但法官们的心却是沉甸甸的,犯罪分子如此轻易进出学校,学校治安管理上的漏洞,尤其是学生人身安全让法官们更为担忧。为此,金阊法院青少年维权办公室在该案审结后,立即向案发学校发出“校园安全司法建议书”,希望该校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对校园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建议学校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意识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
针对当时学校安全防范硬件较差,一时缺少经费改善校园安全的问题,金阊法院又专门从青少年法制教育经费中拿出1万余元为该校安装了电子监控设施。
据介绍,“维护校园安全”已成为金阊法院五年来“送法进校园”的重要纽带,也成为该院青少年法制宣传的主要内容。十多名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了辖区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长期为青少年学生开展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教师、家长和未成年人的危险防范与自我保护意识。今年5月起,金阊法院针对当前频发的校园安全恶性事件,又启动了“校园安全月”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回访当地中小学校,现场开庭,以案说法,协助与指导学校健全安全防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减少校园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