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建湖法院成立省内首家国土资源巡回法庭。图为58,该院举行国土资源巡回法庭揭牌仪式。

 

该院新设立的国土资源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国土资源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以及土地行政处罚类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巡回法庭设立后,将结合当地违法用地的现状,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披露土地违法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宣传违法用地的社会危害性、行为违法性和可能受到的法律制裁,强化公民自觉保护耕地的法律意识,打消单位或个人的违法用地念头。坚持能动司法,把释法疏导工作前移。针对土地行政争议,特别是责令停工或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决定,通过诉前沟通析法,及时化解土地行政执法中的各类矛盾,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努力把违法用地行为制止在萌芽之初,防止违法结果加重后相对人损失加剧,执法难度与成本加大。通过驻点巡回审判,妥善审理国土资源类行政诉讼案件,实现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并举。认真把握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审查裁决的时效关,提高国土资源执法效率。对国土部门申请执行的责令停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退还违法占用土地等行政决定,规范审查,快速裁定。

 

对经反复明理释法仍不自觉履行义务的,依法果断执行,以震慑违法,确保管好土地,保住“红线”。创新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加强与国土、公安、检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建立健全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制度,有效发挥协调土地行政争议的部门联动作用,从源头上遏制违法用地行为。积极应对土地行政执法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土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探讨问题的存在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发送司法建议的形式,为国土部门完善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建言献策,扎实推进国土资源部门社会管理创新,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