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呼声第一信号-泰州法院化解涉诉矛盾纠纷
作者:翟敏 刁志华 于波 发布时间:2010-05-12 浏览次数:1864
泰州是一个快速崛起的新兴工贸城市,为长三角经济区高速发展的16座中心城市之一,有凤凰城的美誉。围绕“快速崛起”和“高速发展”两个关键词,泰州法院把群众呼声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以深入开展向陈燕萍学习活动为载体,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力化解各类涉诉矛盾纠纷,找到了为人民司法的有效载体和抓手,真正搭建起密切联系群众的连心桥。
速度——推进司法创新,快审快结已是常态
在泰州法院,立案当天就能结案不稀罕。法官给记者讲了这样一起案例:3月份,泰州主城区海光社区的一户业主因为太阳能热水器上水时漏水,殃及了楼下季女士的家,季女士多次电话联系邻居回来维修,却总是得到“工作忙没空修”的答复。无奈之下,季女士一纸诉状将邻居告到泰州海陵区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子后考虑到情况紧急,当天就将被告喊到法院。在法官的耐心开导下,被告当天就把热水器修好了。季女士感叹道:“没想到法院当天就把矛盾给解决了,真是太快了!”
如此快审快结在泰州法院已是常态。今年以来,泰州法院大力推进四项司法创新,就是为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将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四项司法创新主要表现在司法程序和工作理念上的创新,我们实行了案件的繁简分流,推行了诉前鉴定制度,转变了涉诉信访工作的理念,并设立了各种特色法庭。这些都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缓解了法院受案的压力。”泰州中院院长张培成介绍说。
如今,泰州法院已经全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所谓繁简分流,就是根据“即告即收、即收即调、简化程序、快速结案”的原则,对大部分简单案件采用速裁程序,快速处理矛盾纠纷,审理周期从3个月缩短为20天,最快的立案当天就能结案。
2009年,泰州法院的重点信访稳控率达到了100%。这个满分成绩完全得益于涉诉信访工作的一项创新,即变被动接访为提前预防,变事后息访为审中息诉,变领导负责为人人有责,变单打独斗为联动协调,进一步强化了涉诉信访工作中的“四个转变”。
除此之外,泰州法院还设立了各种特色法庭,在交巡警支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在社保局设立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在市人民医院设立医患纠纷巡回法庭,选派法官每周二和周四到巡回法庭解答群众疑问,协调处理矛盾,减少涉诉纠纷。
深度——纠纷化解在基层,调解贯穿全过程
记者常听说,老百姓打官司有二怕:一怕费时费力,一场官司就是一场持久战,打到最后双方都心力交瘁;二怕两败俱伤,即使赢了也没有胜诉的感觉。于是,调解就成了最受欢迎的结案方式。
近年来,泰州法院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工作等环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巡回审理点,加强与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方工作情况,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增强纠纷化解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与此同时,整合优化原来的立案调解工作室、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工作室,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发挥诉讼分流功能,畅通涉诉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就地表达诉求,增强当事人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
泰州中院民二庭的法官就是这样解决了一场纠纷。
一个小区的9名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到位,因此长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结果被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其实这类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只要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就能很快结案。但是,案结并非意味着事了。案件的被告有9名之多,而且物业管理一向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一旦处理不当,极有可能引发社会矛盾,造成不安定因素。为了彻底化解矛盾,泰州法院迅速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该小区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和街道、社区调解人员分成3组,分别给9名小区业主做工作,向业主进行法律释明,告知其依照协议履行物业管理费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和街道、社区调解人员耐心、诚心、细心的调解工作,终于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得9起纠纷全部调解结案,9名业主均主动缴纳了物业管理费。
泰州法院的法官们说,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将调解进行到底。言出必行,今年一季度在案件大幅增长、疑难案件增多的情况下,泰州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比2009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调解能手的调解率始终保持在75%至80%。
广度——法官社区忙“进修”,察民情解民忧
法官到社区做“学生”,这是记者在泰州法院听到的一件新鲜事。
4月10日晚上,泰州南苑社区的老陈家召开了一次调解会。与妻子结婚20多年,一向家庭和睦,最近却因为儿子的婚姻问题争执不断,老陈于是产生了离婚的念头。居委会的调解员听闻后,带着两名“学生”上了门。长达3个小时的调解后,夫妻二人终于重归于好。
这次调解中有收获的不仅仅是老陈夫妻,两名以“学生”身份一同参与调解的年轻法官,也从这次宝贵的经历中学会了如何用老百姓的语言做基层调解。
“让年轻法官到基层一线去接受锻炼,有利于他们尽快成长适应工作需要,更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张培成说。
于是,泰州的法官们脱下法袍,深入街道社区,向有经验的社区干部学习,学习他们通过多年实践总结出来的调解方法,学习用群众的语言来做群众的调解工作。通过“进修”,他们不仅了解了社情民意,懂得了群众需要什么样的法官,更增进了对群众的思想感情。不仅如此,他们还通过上门立案、巡回审判、纠纷预防、法制讲座、走访调研等形式,深入街道社区、厂矿企业了解民意,及时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以前觉得法官很神秘、不好接近,现在法官们纷纷下基层、进社区,走到我们老百姓身边,一下子觉得法官亲切了,不再高高在上了,而且法官下基层对我们更好地开展社区工作帮助很大。”南苑社区居委会主任感慨地说。
今年一季度以来,泰州法院已全方位开展法官下基层活动80多次,到百姓身边,到企业中间,树立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形象,提升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