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系统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作者:郑克文 发布时间:2010-05-16 浏览次数:1873
————主动调研能动地把握社会矛盾根源。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率先行动,成立金融危机司法应对领导小组,以最快的速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司法指导意见和相关司法解释。
————提出司法建议主动参与社会管理。浙江省高院梳理了近年来全省行政诉讼的基本情况、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行政机关常出现的执法瑕疵,提出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审判白皮书。
————强化司法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山东各地基层法院采取诉前调解,力促当庭调解,庭审后迅速调解,判决后,也不放弃再进行调解的努力,调解成功率高达85.5%。
————健全便民利民诉讼机制。广西法院系统建立“立案
————加强民意沟通促实现司法民主。目前北京法院系统全部具备了网络直播的能力,已经完成网络直播861场,平均每个工作日都有2至3个直播。
————统一法律适用,指引和维护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江苏省高院针对负债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引发的几种诉讼案件,主动集中协调、集中管辖、集中判决。
———构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四川法院系统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依托司法职能优势和专业资源,拓展协作、指导、支撑、共用和联络五大渠道,促进建立了21653个行政调解组织,实现了联络渠道网络化、工作常态化等。
————建立执行联动机制能动地化解执行难。河南法院系统在执行联动中,整合了26个部门的合力,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融资、投资、招投标等经济活动进行联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