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及威慑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园区执行网络,在园区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514,苏州工业园区法院与园区公安分局、独墅湖公安分局、园区交巡警大队共同签署《关于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整合执行资源,强化执行手段,提高执行效率,提升执行实效。

 

一是建立协助法院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园区法院与园区公安分局、独墅湖公安分局、园区交巡警大队共同成立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专门联络部门,由园区政法委进行工作监督。协调小组将定期召开协调会,建立案件信息、执行情况工作交流平台,对公安机关协助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推动协助执行机制的长效开展。

 

二是建立被执行人信息协助查控机制。公安机关通过人口信息查询系统,及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的户籍、居住地、出入境记录等相关信息,便于法院查找故意躲藏、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线索。对涉嫌犯罪并潜逃的被执行人,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依法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公安机关将及时开展追逃工作。

 

三是建立被执行人车辆财产协助查扣机制。法院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工作中,可通过交巡警大队机动车管理平台查询被执行人有关机动车辆的权属、登记、变更情况。根据执行案件需要对被执行人车辆进行追查或锁定的,由园区交巡警大队报上级单位统一协助执行,发现被执行人车辆线索后第一时间通知法院执行部门。

 

四是建立暴力抗法联合应对处置机制。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遭遇暴力抗法等紧急情形时,由公安部门安排警力协助控制执行现场,合力维护执行秩序。对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妨碍公务等犯罪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