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中院对民间理财公司、担保公司涉诉案件进行调研,并提出了《关于加强对理财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监管的司法建议》。连云港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同生对该司法建议作出批示:“市中院反映的问题很重要,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解决农民融资难的同时,对影响较大,损害群众利益的非法集资团伙依法处置。”

  随着连云港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一批以放贷为业的职业放贷人应运而生,有的成立了理财公司、担保公司等中介机构,专门从事吸储、放贷等金融业务,这些违规行为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而且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纠纷。在《关于加强对理财公司、担保公司金融监管的司法建议》中,连云港中院针对近几年涉及理财公司、担保公司民间借贷案件大幅增长,民间理财、担保经营不规范,金融监管不到位,民间高利贷款盛行,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等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不少理财公司变相从事金融业务,借贷利息较高导致分配不公,增加借款人的经营风险,理财公司借贷过程中常常伴生一些犯罪,引发社会不稳定。在分析现象的同时,该院对加强理财、担保公司的监管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公证部门在民间借贷进行公证时应尽到违法监督和风险提示责任;建议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理财公司、担保公司的注册登记的管理;建议建立对民间金融活动的联合监管机制;建议公安机加强对相关犯罪的打击;建议商业银行要创新服务形式,完善金融服务,不断满足当前民间投资金和融资的需求,引导民间资本为改善群众生活,促进经济健康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