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司法南通又创新模式
作者:徐育 陈向东 顾建兵 发布时间:2010-05-19 浏览次数:1879
四年的艰辛,南通全市25个人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8万多件;四年的奋斗,他们的调撤率连续位居全省第一;四年的睿智、坚韧和热情,终于获得回报——被最高法院誉为“和谐司法南通模式”。
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斌这样评价:“南通法院坚持以人民法庭为前沿阵地,从加强管理创新入手,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第一地域……”
攻坚克难夯实发展基础
2006年前,南通市的人民法庭管辖面积大,平均管辖7个乡镇,最多的达12个;法庭办公用房简陋,每天奔波于基层法院与法庭之间,工作强度大,基层很多纠纷不能及时化解,矛盾不断上移。
南通中院院长马志相谈了那时的决心:“人民法庭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直接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哪里的案件多,我们就要把法庭建到哪里!”经过充分认真调研和论证,他提出“庭随案设、人随案走”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思路,最优化地将审判资源布局到矛盾纠纷化解第一线。利用地方乡镇撤并的有利时机,南通两级法院在人口相对集中、流动人口较多、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的主城区、工业园区、沿海沿江港口新城增设了6个人民法庭,全市人民法庭总数从19个增加到25个,法庭人数也从170人增加到250人,初步形成了比较合理的人民法庭网络。
紧接着,南通中院出台了《加强人民法庭业务建设的意见》,把法庭建设作为法院重点建设项目来抓,多方筹集资金,宁亏机关,决不亏基层。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25个基层法庭通过整体搬迁或扩建,全部达到8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面积和标准化配套设施,实现办公区、审判区、生活区分离,并全部建成诉前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物质装备上,各人民法庭均装备了两台以上的审判用车,审判人员达到人均1台电脑,全部实现网上立案、远程电子签章、电脑随机分案、诉讼费银行网点直接退缴。
为了全面加强对人民法庭建设的具体指导,南通中院建立了党组成员与人民法庭挂钩联系点制度,每位党组成员确定三至四个人民法庭为其联系点,经常面对面指导,解决法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06年以来,马志相先后深入法庭调研30多次,并为部分法庭送去冰箱、空调、消毒柜等生活用品。
特色法庭建设深得民心
80多岁高龄的陆宝英老人不满子女的赡养照顾,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通州法院三余法庭法官徐淑华接到案件后,考虑老人年岁已高,行动不便,决定将开庭地点安排在原告家里,经过法官现场调解,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由儿子每年补贴生活费2000元,养女补贴1500元,医药费、护理费每人承担一半,并当场签字履行。
在这里,一张简单的农家小方桌,几只粗糙的长条凳,就构成了一个简易的巡回法庭。在田间地头、床头船头开庭、调解,已经成为全市法庭服务下乡审判的常态。2006年以来,全市法庭共设立了84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2598次,审结案件2763件。
积极鼓励和支持法庭加强服务品牌自主创新,为涉诉群众提供全方位诉讼服务。如东法院?茶法庭离县城比较远,为了保证办案时间,法庭在全国率先实行驻庭办案制度,全庭同志周一到周五都坚持吃住在法庭,并经常利用晚上时间深入各渔村送达法律文书。同时,法庭还针对涉渔案件的特点,摸索出一条在休渔期和汛期集中开庭的涉渔审判新思路,并在渔民休渔和小汛期间集中开设“假日法庭”,受到渔民们的一致欢迎。
海门法院三厂法庭针对道赔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的现状,在辖区三个交警中队内设立巡回审判点,实行驻点办案。去年以来,法庭审理的道赔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天,案件调解率达97%。针对农村节后农闲,各地集市普遍,人流量大的特点,海安法院曲塘法庭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律早市”活动,2003年以来,法庭借助“法律早市”开展咨询活动70多次,送达法律文书2000多份,开庭300多次,审查合同500多份。启东和合法庭、吕四法庭、久隆法庭坚持16年开办“幸福家庭讲习班”,邀请妇联组织、村干部等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集中调解,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
此外,南通全市人民法庭还充分发挥指导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成立了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村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以司法所为重点的“三位一体”的人民调解服务网络。积极参与“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共建活动,由法庭庭长兼任乡镇政法副书记,通过设置“片区法官”“市民法官”“法官联络员”不断强化法庭矛盾排查预警功能,建立提前介入机制,为全市80%以上乡镇、90%以上村居无民转刑事件、无恶性刑事案件作出了积极贡献。
“南通法院把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结合点和切入点,这是一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长远之计,是一着‘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好棋’‘活棋’。”4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自强模范阎建国就南通法院“三项重点工作”调研时如是说。
创新管理机制提升效能
针对人民法庭任务艰巨、环境复杂、条件艰苦的特点,南通中院要求初任法官、基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具备在人民法庭工作的经历,并把审判业务精、组织能力强、基层经验丰富的法官选拔到法庭当庭长。
明确法庭庭长责任追究:对工作滞后,连续两年综合考核排名全市后5位的人民法庭,责令限期整改,庭长当年不得晋职晋级,必要时调整岗位;综合考核排名全市最末位的,所在法院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取消法院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每季度对全市法庭综合审判质效情况进行通报,并定期评查法庭案件、定期组织庭审观摩、不定期地明查暗访。与此同时,对法庭干警的职级待遇、立功受奖等给予倾斜。
2006年以来,全市有42名法庭法官走上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岗位,今年初,南通中院还遴选了一名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的庭长到中院业务庭任中层干部。
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对法庭法官开展分级序列培训,大大提高了法庭审判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2006-2009年,全市25个人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8万多件,占全市法院民事收案总数七成以上,调解撤诉率也随之连连攀高,分别达到69.13%、72.9%、77.75%和84.24%,连续四年位居全省法院首位,有近6万件民事纠纷通过法庭调解得到妥善解决。
今年1-4月,南通全市法庭审结各类民事案件7356件,调解撤诉率达88.45%,同比上升6.4%,高出全省平均数21.3%,再创历史新高。
在谈到南通人民法庭的发展趋向时,马志相信心十足:“今后两年,南通人民法庭将按照法庭法官人均办案150件的要求,继续把100名优秀法官派到人民法庭工作,使法庭真正成为审判骨干的成长基地、领导干部的选拔基地和新进人员的培养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