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重点工作开展以来,宿豫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谱写了一曲又一曲心连心的司法之歌。

 

诉讼服务 便民利民贴心

 

在诉讼服务中心拿到判决书的王某,向值班法官提出了自己的一些疑问。听取了法官的释明后,王某茅塞顿开并不断感慨:“因为做点生意,我经常会有官司。以前打官司那叫一个难啊,一个案子得来法院十几趟。现在好了,打官司也能享受到一条龙服务了,法院的服务越来越贴心了。”

 

宿豫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按照“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融立案大厅、导诉台、人民调解室、诉前调解室、信访接待室等于一体,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立案调解等26项服务。各服务窗口均悬挂醒目指示牌,有专门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同时配备了包括触摸式电子查询系统、笔墨纸张、诉状样本、报刊杂志、饮用水等在内的齐全的便民设备。

 

健全的制度、完善的功能、齐备的设施、全方位的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前来诉讼,减少了的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自运行以来,共向当事人发送各类诉讼指导材料3000余份,接待当事人1600余人次,进行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的案件近400件。贴心的司法服务,不但方便了群众诉讼,更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树立了法院良好的形象。

 

诉前调解 高效便捷省心

 

对于来院诉讼的案件,立案人员审查后,主动与当事人沟通交流,引导当事人通过适当的途径解决纠纷。对于有调解意愿的,将案件移送诉前调解工作室,由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诉前调解以其高效、便捷、节约成本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有效地化解了一大批涉诉矛盾纠纷。

 

21,原告扬州市高新灯具厂的代理人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真没想到,拖欠了7年的路灯款,你们只用了1天时间就帮我们解决了,速度快、效率高,真是太省心,太感谢你们了。原告扬州市高新灯具厂因承揽合同纠纷起诉被告宿豫区大兴镇人民政府,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多年的路灯款145000元。立案人员在对案件审查过程中得知,原告曾多次前往被告住所地讨要欠款,耗费了不少人力、财力。在征得原告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启动诉前调解机制化解纠纷并迅速联系被告进行调解。经过不断协商,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由被告先行给付部分欠款,待原告派人对路灯进行维修确保所有路灯正常使用后再分期给付剩余款项。

 

今年以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诉前化解纠纷187起,其中诉前调解结案25件,委托调解结案42件,经规劝引导放弃诉讼120152人,引导当事人到其他组织调处 16人次;诉前财产保全促成和解2件,进入诉讼程序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1.68%。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巡回审判  化解矛盾暖心

 

416上午,在宿豫区顺河镇卓圩社区巡回审判点,原告李某与被告宋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宋某憨直地说着:都是俺不好,早该把砸到你家房顶上的树砍掉的,现在还得麻烦徐法官到家门口来给我们处理官司。

 

宿豫法院紧紧把握和谐司法要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面向基层和服务群众,推进和谐社区共建工作。该院先后在辖区设立了12社区巡回审判点社区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联系点。其宗旨在于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力求达到审案一起、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社会效果,在有效化解群众纠纷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社区稳定和谐。年初以来,该院在乡镇、村(居)接待站接受群众咨询1200余人次,现场开庭、就地调处矛盾纠纷40余起,协助党委、政府化解大规模群访集访事件2起。

 

结案回访  案结事了舒心

 

48上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刘某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履行给付义务。而被告刘某笑着将33000元货款交给原告后说:多亏张法官提醒,要不然我差点把日期给忘记了呢。这下官司彻底了结了,心里也舒坦了不少。这是又一起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的案件,这与宿豫法院的结案定期回访机制是分不开的。

 

2010年以来,为了妥善化解纠纷,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该院要求案件的承办法官对新结案件,均要采取短信回访、电话回访、登门回访等形式,向双方当事人回访,了解双方对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或调解结果的认知程度,履行情况,同时做好判后答疑、法律释明工作。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判决书、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并告知逾期不履行可能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及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对一些重大、敏感案件由分管院领导协调基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回访,认真听取当事人的回访意见和建议,对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会办,疏导和消除不稳定因素,避免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今年1-4月份,全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037件,运用定期回访机制,成功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到位70余件。通过主动上门回访,成功化解后续纠纷近40起,促进邻里和谐共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能动司法  企业发展安心

 

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维护金融安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428日上午,我院组织法官到区招商引资企业宿迁市宿豫区国际机遇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召开座谈会,与企业共同探讨预防、化解金融风险的应对之策。座谈会的实况通过远程连线与国际机遇(中国)有限公司在合肥总部的风险管理部进行了同步传输。

 

国际机遇(中国)有限公司营运副总裁、江苏分公司总经理谢文渊表示,通过座谈会的召开,对公司今后的贷款审查、发放工作及公司的运营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并希望法院今后还能继续提供类似的法律服务,让企业可以安心发展。

 

今年以来,该院坚持能动司法,在妥善审理在调结构、扩内需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清算、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的同时,高度关注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因金融危机引发的新纠纷、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法官进企业举办讲座、召开座谈会16场次,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公开公正  廉洁司法放心

 

经常到宿豫法院诉讼的代理人和当事人发现,在立案时除了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五个严禁卡”之外,还多了廉政监督卡廉政提醒卡。这是该院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的思想,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又一举措。

 

不仅如此,该院还为每位办案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卡”。在自觉接受人大的权力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的同时,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以提高干警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该院通过当事人信访举报查处、廉政监察员经常性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内部管理不严以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严肃司法纪律、细化司法工作规范,做到信访接待、审理和执行工作既能严格公正廉洁,又能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着力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的让党满意、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司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