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农民工维权-江苏省大丰法院集中办理农民工欠薪案侧记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0-05-25 浏览次数:1037
今年4月,大丰法院开展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共办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2件,涉及农民工80余人,为农民工执行到位工资100多万元。
“请大家相信,法律是有温度的!”
“农民兄弟们,请大家把发给你们的信封打开,仔细地核对一下数目,记住,以后不管走到哪里,别人给你钱都要数一数。”这是该院副院长吴汉国在执行款发放仪式现场说的一番话。农民工张某拿到被拖欠了两年多的工钱时非常激动:“感谢法院为我们要回了工资,之前我们都跑了2年多了,分文未见,今天拿到工资真是太高兴了。”
听了农民工的话,吴汉国深情地说:“感谢的话就不要说了,你们确实不容易,上有老,下有小,一些不诚信的企业拖欠你们的血汗钱,法院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就是失职。请大家相信,法律是有温度的,法律的温度就是公平和正义,请你们把这种温暖传递给每一个人。我要代表法院感谢你们,是你们的辛勤劳动,换来了城市的繁荣和市民的幸福生活。”
“这样的庭审不仅有,还会更多。”
庭审中,原、被告就拖欠工资的相关事实分别进行了举证和辩论,双方争执不下。为了让农民工和企业都能明明白白,审判长当即决定庭审结束后对案件进行剖析调解。
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沟通。谈话中,法官对企业负责人李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企业的不诚信行为,将严重影响企业的声誉,而且一旦法院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企业还将承担强制执行的费用。同时,法官们也帮助王某等5名农民工细致地分析了利弊。真诚的沟通赢得了双方的信任,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企业当场支付工人工资9万余元,王某等人撤回了诉讼。
参加案件旁听的农民工都说:“旁听案子,既了解了法律知识,知道了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我们节约了打官司的成本,减轻了负担。”
“这样的现场开庭以后还会有吗?”农民工小张问审判长。
“当然有,而且会更多。当然了,不一定在工地。我们会选择“涉农”典型案件,扎实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到大家工作所在地、案件发生地开庭,就地审判、就地调解,进一步方便大家诉讼。”
“为农民工讨薪不仅仅在年终而在平时!”
不怕打工苦,就怕活白干,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而社会各界关注农民工讨薪也大多集中在年终。在动员会上,该院院长宋长琴要求:“为农民工讨薪,不仅仅在年终更要在平时!”
活动中,大丰法院对民工因追讨工资申请执行的案件,始终作为重中之重,单列造册,特事特办,一律优先执行并发放执行款。对于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农民工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在提供担保确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免除农民工当事人的担保义务,裁定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同时运用法律手段,加大对逃避,抗拒和阻挠执行人员的打击力度,促使一批“骨头”案顺利执结。针对一些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的案件,大丰法院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初步建立了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对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救助,以维护他们的基本生存权。
为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该院还开通“农民工维权咨询热线”,为农民工提供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使其了解自身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等,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做到正确诉讼,及时举证,少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