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预防 巧分流 善调解
作者:陈志强 肖天存 尹春晖 李宏玉 发布时间:2010-05-26 浏览次数:1859
姜洪鲁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在当前社会矛盾纠纷增多、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念好以“重预防”、“巧分流”、“善调解”为主要内容的“三字经”,通过筑牢预防、分流、调解三道“防洪堤”,将社会矛盾纠纷消弭在萌芽状态,分流到社会调解网络,化解在诉讼调解环节,取得了收案数连年下降的好成绩,从而将社会矛盾纠纷的滚滚洪涛化作平稳舒缓的涓涓细流。
张建文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院定点联系钟楼区人民法院负责人
这是一份了不起的成绩单:案件增幅连续三年呈逐年下降态势,其中2008年同比下降2.37%,2009年同比下降7.86%,2010年第一季度同比下降9.3%。给出这份成绩单的就是钟楼法院。
重预防未雨绸缪消隐患
2008年以前,钟楼法院受理的案件一直居高不下。该院党组清醒地意识到,法院的案件并不是越多越好,要想使案件降下来,必须减少社会矛盾纠纷,而减少矛盾纠纷的第一关就是预防,消除纠纷隐患。
今年3月10日上午,钟楼法院在钟楼北港街道某社区服务室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破坏电力设备案,旁听人员都是附近的居民。被告人鲍某偷剪当地一段电缆线,给社区居民生活和用电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没想到在家门口亲眼目睹了一次开庭,今后我一定要教育自己的孩子老老实实做人。”居民周某在旁听庭审后发出这样的感慨。
这是钟楼法院开展巡回审判的一个小例子。近年来,该院在辖区内7个街道先后成立了巡回审判站,各审判业务庭依此延伸推行流动巡回审判,构建了覆盖全区的“巡回审判”工作网络。巡回审判站至今已审结各类案件200余件,旁听群众达5000余人,起到了宣传法律、预防纠纷、促进和谐的“三赢”效果。
以巡回审判的形式教育启发群众,只是钟楼法院矛盾纠纷预防体系的一个分支。经过多年的探索,钟楼法院构建了一个矛盾纠纷预防体系。这个体系以固有的审判职能作为原点支撑,以诉讼作为阶段分界,将现有职能向诉前、诉后延伸,通过建立行业巡回法庭、开展专项预防活动、开展法制讲座、提出司法建议、联系走访企业、和谐街道共建等形式,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将矛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司法建议作为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司法服务手段,已经成为钟楼法院预防矛盾纠纷的一把利器。2009年以来,该院共发出司法建议187份,帮助相关部门堵塞了漏洞,消除了矛盾隐患,也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2009年上半年,钟楼区部分乡镇街道出现了非法开办幼儿园的情况,区教育部门已作出了11份行政处罚决定。钟楼法院经调研认为,非法办园已经不是简单的法律问题,而是牵涉到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光靠司法强制执行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而且一旦处理不好将引发社会矛盾,于是对司法强制执行问题提出了司法建议,建议教育部门在处理该类行政处罚案件时应当慎重,既要严厉制裁又要合理疏导,妥善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入托问题,从源头上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防止产生新的矛盾。
巧分流借篷使风化干戈
古语云:智者当借力而行。化解各类纠纷,解决社会矛盾,不能仅仅靠法院一家孤军奋战,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相关职能单位和基层组织的职能作用,解决矛盾纠纷。钟楼法院顺势而为,积极疏通案件分流渠道,主动与各方联络,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工会、妇联等单位和部门在解决纠纷方面的重要作用,借助外力来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3月,于女士为调养身体到某大型超市购买了标识为某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酒5盒计1974元,服用后出现头晕等症状,后经查询该酒的保健品批号属于另一品牌所有,该酒并未获得保健品批号。于女士认为受到欺诈,遂至钟楼法院,欲将该大型超市告上法庭。针对该案的特点,钟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没有立即立案,而是与钟楼区消协取得了联系,邀请消协工作人员一起参与,联合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一起棘手的消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在钟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对面,是享誉全国法院系统的“民调窗口”。当事人不出法院门就可进入非诉讼调解程序,法院可随时依法确认“民调窗口”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经过几年的实践,“民调窗口”已经得到群众的认可,成为法院分流纠纷的一个主要阵地。“民调窗口”经验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08年度全省法院审判经验总结一等奖。
据了解,截至2009年底,“民调窗口”共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经过“民调窗口”调处的案件,至今未出现一起当事人反悔的情况,无一起申请强制执行,自觉履行率达100%,收到了停纷息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依托“民调窗口”,钟楼法院不断打造多种纠纷解决平台,为纠纷分流创造条件。该院先后在辖区街道、社区(村委)设立调解点(站),在区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区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构建了覆盖面极广的区、街道、社区(村委)三级调解网络,使纠纷分流有方向,矛盾化解有帮手。
钟楼法院打开“分流闸”后,案多人少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收案呈下降态势。据不完全统计,仅2009年该院就分流矛盾纠纷近千件。
善调解春风化雨润心田
“谢谢周法官,谢谢您能放下架子亲自登门立案,更谢谢您不厌其烦的思想工作,现在我儿子儿媳已主动向我认错了,我决定撤回对他们的起诉。”这是立案庭庭长周洁收到一份特殊的撤诉申请书。与其说是撤诉申请,不如讲是一封感谢信。写信人是年逾七旬的老太范某,范某早年守寡,以一己之力含辛茹苦将独子抚养成人,未曾想晚年子媳对其不孝顺,甚至还拒付赡养费,于是范某怒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范某年纪较大腿脚不方便,只能写信向法院求助。周庭长知悉这一情况后,主动登门至范某家中了解情况,同时找到范某的子媳,结合法、理、情反复做思想工作,最终在立案阶段将这起家庭纠纷调解解决了,母子俩关系也和好如初。
构建立案前调解、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判前调解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是钟楼法院调解工作的一个品牌。在每一类调解环节,该院都设计了一套完整的运作体系。为进一步深化诉前调解工作,该院借力“人民调解工作室”的辐射作用,以设立的7个“巡回审判站”为基点,在辖区7个街道分别设立“钟楼区人民法院诉前(涉诉)矛盾纠纷调解室”,在每个街道选择1个社区或村委(具体由街道推荐)分别设立“钟楼区人民法院涉诉矛盾纠纷调解点”,形成以“调处中心(民调室)”为龙头的三级涉诉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同时,在区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区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纠纷调处中心、在辖区部分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逐步形成覆盖全区社区、村委的“诉调对接”工作网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网络体系,切实将诉前调解与委托调解、协助调解、邀请调解等诉中、诉后调解结合起来,扩大涉诉纠纷的诉前调处面和影响力。
“派驻法官”制度是钟楼法院推出的与基层联动调解的创新举措。2009年7月以来,该院在辖区7个街道和交巡警大队设立8个诉前调解点,由院长和3位副院长分别负责指导。同时,抽调部分业务庭庭长、法官以及综合后勤部门具有法官资格且有审判实务经验的中层干部等共28名法官担任派驻法官,定时定点到设在各街道的纠纷调解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加大指导调解力度,把纠纷调解工作前移到基层群众身边。“派驻法官”制度自推出以来,共参加法律咨询接待2600余次,接待群众其他咨询1000多人次,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800多次。
新闸街道张某家的空调外机有点小毛病,晚上不停有水滴至楼下邻居小王家卧室的窗台上,直接影响小王家人的睡眠,双方几经交涉未果。派驻法官袁波安排双方在新闸街道调解室进行调解,开导双方要珍惜邻里关系,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居好赛金宝。通过耐心细致的引导,双方都表示自己的做法欠妥,张某当即电话联系空调公司的员工前来查找原因并加以修理。问题解决了,邻里关系也改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