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加强拍卖监管实现远程监拍
作者:史前进 潘 瑛 发布时间:2010-05-27 浏览次数:1888
为切实加强对司法拍卖工作的监管力度,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阳光操作,昆山法院结合拍卖监管实践,创新拍卖监管机制,要求入册拍卖机构统一确定一个固定拍卖场所,并配置高科技远程监控设备,成为全国首家对拍卖现场实现远程监拍的基层法院。
作为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一项创新举措,昆山法院“确定固定拍卖场所,实现拍卖远程监管”的做法,杜绝了互相串通串标、威胁阻挠竞买人、敲诈勒索买受人、干扰拍卖机构正常组织拍卖活动等非法干扰司法拍卖的行为,从而实现三项工作目标。一是确保拍卖工作正常有序。通过在固定拍卖场所设置全方位录音录像等功能的远程监控设备,对蓄意非法干扰拍卖活动的人员造成巨大心理威慑,并及时对非法干扰司法拍卖的活动进行证据固定。二是加强法院对拍卖全程的监督管理。在案件督办人现场监拍的同时,法院领导和相关人员均可通过互联网远程监拍,上级法院领导也可在苏州、南京、北京的办公室内对昆山重大拍卖案件进行远程监督。三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让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实时了解法院拍卖工作情况,并对拍卖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