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殿堂荡漾文明新风-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清河区法院文明创建纪实
作者:赵大为 刘江洲 发布时间:2010-05-27 浏览次数:1089
2010年4月,连续十年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并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的淮安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齐聚一堂,召开文明创建“誓师大会”,吹响了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的“号角”。
县级、市级、省级,最后到国家级,文明单位评选,就像一座金字塔。是什么让一个基层法院有如此魄力,将目标定位在“金字塔”的顶峰? 在清河法院的院史陈列室里,“省优秀法院”、 “省人民陪审员先进单位” 、“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集体”……一排排金光闪闪的奖牌,似乎在默默地为您诠释着一切。
审判工作——“新”字上见成效
2007年至2009年间,清河法院每年的受案件数以近2000件的速度激增,2009年在全市8家基层法院中率先突破万件。面对“人少案多”压力,清河法院迎难而上、创新方法,进行了一系列有益尝试。去年5月,他们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了集导诉导访、案件查询、诉前调解、立案审查、信访接待和其他辅助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在调研中高度评价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认为“清河区法院积极探索诉调对接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为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不久,该院“审务超市”也在辖区的37个社区红红火火地开张了。37个社区,37名法官。逢双周六下午为群众解疑释惑,帮居民调处纠纷。除规定的开放时间外,“审务超市”还实行全天候电话咨询服务。社区群众如遇紧急法律问题,只要拨一个电话,驻区法官便会及时地提供温馨的法律服务。“审务超市”设立五个多月,现场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计400多起,人均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由于措施扎实,2010年一季度,该院新收案件2490件,与2009年一季度4410件相比,减少1920件,同比下降43.5%。
主动服务——“大”字上做文章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同时,清河法院还频出“大手笔”,既当公正司法的“裁判员”,又当建言献策的“指导员”、传授法律技能的“辅导员”,更是化解矛盾的“消防员”,成为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不可或缺的“法律卫士”。全面落实“四百”工程。2009年,他们先后开展了百场庭审社区行、以案讲法、庭审观摩和司法建议活动。深入扎实地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力求让更多的群众走进法院,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制定《和谐共建活动意见》,要求每个部门至少与一个街道、一个社区签订和谐共建协议,举行系列共建活动,形成共建机制,并由街道对驻社区法官采取“星级考核”,评选人民满意的五星级“社区法官”。
锻造队伍——“细”字上出实招
文明创建,关键在队伍。清河法院始终把打造高素质的司法队伍作为文明创建的着力点,塑造法官职业道德品质。从规范法官行为的细节入手,制定出台了《司法礼仪规范》,院督察组每天对干警上下班到岗情况、庭审人员着装、仪容仪表、精神状态、文明用语等司法礼仪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规范庭审和法官司法礼仪。创新学习培训方式。以“文明之星、和谐能手、服务标兵、优秀法官”评比活动为抓手,全面引入激励竞争机制,使品行端、有能力的法官脱颖而出。认真落实关爱干警措施。积极开展“才艺展演”、“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建成院电子网吧、图书阅览室、院史陈列室、荣誉室等文化设施,为法官的业务学习和经验交流提供场所;把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的安排干警休假,使干警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