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中院首创司法拍卖庭审式摇号
作者:丁国锋 刘俊 沈兆明 发布时间:2010-05-28 浏览次数:1775
直击庭审式摇号第一案
现场
当日,扬州中院鉴定处就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而大家关注的焦点就集中在了摇号机中标有阿拉伯数字的橘红色号码球上。这些号球上的每一个数字代表了一家由江苏高院认定的、具备资质的拍卖机构。摇号选择程序正式开始后,督办员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宣读了有关规定,介绍摇号程序,并要求双方协商推选出一位代表亲自摇号。经过协商决定,申请人摇号,被申请人代表则按动开关选择停止时间。随着督办员一声“开始”,5个号球在摇号机里飞快转动。被申请人代表也很快就按动了开关,一颗号球幸运的落入摇号机下方的凹槽中,受委托拍卖机构随即产生。
这一过程,在场的执行案件承办人和监察员也都看在眼中,并记录在案。双方当事人也在现场均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