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甘霖 心的呼唤-徐州法院探索少年审判服务创新
作者:王晓红 徐法宣 发布时间:2010-05-31 浏览次数:1783
22年来,他们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达上万件,经他们帮教的无数未成年犯,得以顺利回归社会;他们是法官,但更像母亲、教师、医生,他们就是徐州法院里的优秀团队——少年审判庭。
近年来,徐州法院积极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建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刑事、行政以及减刑假释案件。11家基层法院先后有2家被团中央、中央综治委、最高法院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家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7家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少年审判工作已然成为徐州法院工作的一大亮点和品牌,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肯定与表彰。尤其是去年以来,徐州法院从加强管理创新入手,努力探索涉少帮教工作,做优少年审判的司法品牌,推动全市少年审判工作更上新台阶。
心理辅导 帮助重建心灵家园
在邳州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冯尊琴的办公桌上,有两本厚厚的未成年犯回访记录本。为了彻查病情,确保每一个经手办理的未成年犯都不再出现反弹,少年庭的法官们在回访环节上大做文章。
冯尊琴告诉记者:“我已经习惯为每一个经手的未成年犯做一本台账,搜集他们的生活、工作、家庭、朋友等尽可能多的资料。年轻人性格还没有定型,很容易受到社会上的各种诱惑而发生改变,需要经常给他们规范和约束。详细掌握他们的情况,回访工作才能避免蜻蜓点水,及时发现问题。”翻动着记录本,每一个孩子的情况冯尊琴都了如指掌,“小海,盗窃,刑期满后去苏州打工;小丰,现在无锡读技校……”
为了能够在开庭时准确地给失足青少年把脉,找准他们的犯罪原因,对症下药,徐州法院建立“三表一报告”庭前调查制度,即未成年人家庭调查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表、社区矫正审前评估意见书、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权利告知书、未成年人综合测试题,从而全面把握未成年人犯的思想动态、性格特点、心理状态、家庭管理、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受教育程度等情况。丰县法院在庭前调查表的基础上还推出社会调查员制度,调查结果作为合议庭在量刑时是否适用缓刑的参考。
15岁的少年小雷,成绩优异,却因母亲智障在同学中备受歧视。小雷迷上虚幻的网络,整天在网上构建自己幸福的家庭。一天因无钱上网,在翻找钱款时惊醒了熟睡的母亲,而将其母亲杀害。
为了挽救小雷,徐州鼓楼法院少年庭庭长杜秀兰请来心理学专家李梅教授在庭审中对小雷进行心理辅导,使其真心悔罪。记者在杜秀兰处看到了一封小雷从监狱写来的信,有这样的话令人感动:“法官妈妈,是您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让我感受到妈妈的温暖,我要继续努力,报答所有关爱我的人。”
“大部分未成年被告人,他们虽然表示认罪了,但是他们自己没有真正认识到为什么会走上犯罪道路,也不知道如何在今后的人生中避免再次误入歧途。因此,对于涉世未深少年犯,帮助他们真正认识其犯罪的根源,并寻求有效的教育和帮教,防止他们再次犯罪尤为重要。而针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就是一种有效的帮教方式。”徐州中院少年庭庭长王韧告诉记者。
目前,心理辅导作为一种有效的帮教方式已被徐州法院普遍采用。自引入专业心理辅导以来,共为200多名未成年被告人提供了心理辅导,所有未成年被告人均当庭悔罪,表示愿意重新做人。
【记者点评】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徐州法院遵循少年审判规律积极探索,推行圆桌审判制度、陪审员陪审制度、恢复性司法制度,判决书后附“诫勉语”等,用人性化的审判方式彰显司法的人文化关怀。心理辅导引入庭审,更赋予了传统“寓教于审”工作以新的内容。
爱心帮教 大爱点亮引航明灯
叛逆年龄的少年犯,倔强、偏激,甚至乖戾。5月25日,记者在徐州康汇托老服务社看到的一幕却令人动容:两个仅有10多岁的失足少年看到“法官妈妈”杜秀兰又来看望他们时,眼睛里充满了柔顺、依恋和感激,他们和杜妈妈的交流言语诚挚而亲昵,举动尊重而自然。显然,他们已经将杜妈妈看作可以交流心事的亲人。
两年前,杜秀兰因为一起抢劫案结识了15岁的小行和14岁的小强。两个孩子有着相似的经历,五六岁时父母就离婚,母亲出走,父亲在外打工,很早就辍学,以网吧为“家”,后来因为拆迁,和父亲也失去了联系。两个“流浪少年”为了“混口饭吃”,伙同17岁的小谭来到一家超市门前,拦截两名中学生,抢得手机一部。
“由谁来管理他们的生活和改造?”小行、小强的特殊情况让杜秀兰着实费了一番心思。经过多次联系,和她同为“2008年徐州市十大杰出母亲”的徐州康汇托老服务社法定代表人宋桂霞同意作为两个流浪孩子的监护人,并为他们解决衣、食、住、学习问题。
判决后,徐州康汇托老服务社成了两个孩子的新家,也成了杜秀兰经常去的地方:为孩子送去衣物和书籍、为小行过了15年来的第一个生日,听说小行将来想当厨师,杜秀兰又与宋桂霞共同到徐州烹饪学校联系,让他学习一技之长。
为了让未成年犯真正回归正常的人生轨道,像别人一样去学习、工作和交往,徐州少年庭法官做了大量庭审之外的工作。2006年,徐州贾汪区联合十部门出台《关于落实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罪犯复学、升学问题的意见》,规定在校生因犯罪被判处非监禁刑的,学校不能取消其学籍;云龙法院少年庭与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开展“大学生牵手缓刑少年”帮教活动,今年,18名大学生与9名未成年缓刑少年建立了“二对一”的牵手帮教关系。几年来,徐州法院共帮助100多名未成年犯重返校园。
【记者点评】近年来,徐州两级少年庭审结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呈现“两多两少”特点,即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悔罪的多,服判不上诉的多,抗拒改造的少,重新犯罪的少。爱心帮教无疑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特色基地 铺就阳光自新之路
早在2008年12月,泉山法院与辖区飞虹网架集团、华润天能集团等多家实力企业联合建立未成年人帮扶基地,帮扶对象主要是那些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次犯罪且被宣告缓刑或判处非监禁刑,对社会没有危害的未成年人,创造监管条件,让他们在学习谋生技能和劳动中重塑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早日回到温暖的社会怀抱。至今,泉山法院在帮扶基地为17人安排学习电焊、汽车修理、家电维修和烹饪等技术。目前,从帮扶基地反馈的情况看,帮扶对象都能虚心学习,进步很快,效果十分明显。
近年来,像此类的各色帮扶基地在徐州两级法院少年庭法官们的努力下,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2006年,鼓楼法院与徐州市“音乐人”吉他学校联合建立“音乐人帮教基地”。12名失足少年不仅在那里学会了吉他,更学会了怎样做人。该院还创建“三母教子维权基地”,组织非监禁刑的少年犯及其母亲共赴孟子故里,以孟母精神、法官妈妈和少年犯生母的亲情关爱共同熏陶失足少年,同时加强对少年犯的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教育。铜山法院利用本辖区内高等院校多的资源优势,联合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等高校的青年志愿者组织,建立五个“大学生青年志愿者义务帮教服务基地”。
【记者点评】徐州法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坚持让未成年犯“在审理中受教育、在教育中反思、在反思中悔过、在悔过中接受改造、在改造后回归社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到目前为止,徐州法院共建立各种类型的帮扶基地2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