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法院开展拒不执行专项活动成效显著
作者:陈燕 郑捷 发布时间:2015-05-14 浏览次数:1016
为有效遏制当前部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等不良现象,滨湖法院于2014年以来全面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成效显著。据统计,该院组织集中执行16次,累计出动警力240人次,执结案件2689件,执行标的额4.66亿元,有效保护了当事人胜诉权。
逐案甄别,强化震慑威力。滨湖法院对被执行对象进行“两梳理一甄别”,突出执行重点。对凡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案件,均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虽不构成犯罪但需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如被执行人无锡市某锻造机械厂法人沈某擅自处置查封财产,且拒绝将处置财产所获价款交至法院,严重威胁申请人合法权益,被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再如无锡市某酒店有限公司民间借贷案件执行过程中,在场案外人员抢夺执法设备,后拒绝依法传唤处理,暴力抗拒执行,依法被处以司法拘留15日。对需司法拘留但已逃匿的,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和控制。据统计,滨湖法院已因拒不执行而司法拘留25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6人。
多元联动,强化执行合力。滨湖法院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协调机制,完善会商制度、联络员联系制度和执行案件专案专办制度,并及时对外发布联合通告,敦促有关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始终保持对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固定相关证据,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做好证据的移交等衔接工作,稳控被执行人。
适度宣传,强化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作用,甄别线索真伪的同时,整合执行信息资源和力量,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并不断强化同公安、国土、工商、媒体等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促使执行工作由法院“单兵出击”到社会各界参与的“集团作战”;利用执行“黑名单”制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积极挖掘被执行人及财产线索,挤压被执行人“生存空间”,督促其主动执行。2014年,滨湖法院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78人次,限制出境40人次。
司法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动执行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利用执行案件信息综合查询平台,方便当事人查阅。有效利用短信、互联网站、微信、微博四大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执行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公开在公众视野里,让执行威慑常态化。借助网络资源优势,实行网上拍卖财物,保证司法拍卖工作公开透明。截至目前,滨湖法院共在淘宝网上推出拍品178件,品种涉及房地产、车辆、机器设备等领域,总成交金额高达89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