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苏省扬州市两级法院通过提出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2008年以来,该院向相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13份,对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保障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

 

   扬州法院坚持能动履职,服务发展大局。在国际金融危机刚刚爆发之际,扬州中院就向市委报送了《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对审判工作的影响、对策和建议》,提出应对危机的五项建议,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委书记作出批示,司法建议《扬州内参》全文转发。

 

   扬州法院牢固树立维稳第一责任意识,切实发挥司法建议预警防范功能,服务和谐稳定。针对企业主弃企避债、企业破产、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预警防范建议和纠纷解决方案,借助组织优势化解矛盾。如扬州中院针对服务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形成了多部门协同联动的新机制,去年以来,已妥善处置12件重大排妨案件,为全市7个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扬州法院注重指导监督,服务保障民生。突出指导功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该院编辑了《防范败诉风险、促进依法行政——法官提示手册》,着重分析了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问题所在,据此提出100条法官建议,此举受到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许。开展服务企业的“三百”活动、走访联系重点企业600余家,召开企业座谈会60余次,通过举办法律培训、发放《法律风险提示书》等形式,引导企业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去年以来,全市法院为辖区企业排查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帮助企业挽回债务损失近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