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打造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新机制-金坛法院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纪实
作者:汪开友 发布时间:2010-06-12 浏览次数:1243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各类社会矛盾频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艰巨而繁重。面对形势的深刻变化,金坛法院积极转变司法理念,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构建了“多方联动”的社会矛盾化解新机制,形成了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环境。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化解重大、疑难案件
“重大、疑难案件的化解,单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金坛法院院长王建国多次在全院大会上如此强调。在清理执行积案、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等一些列重大矛盾化解工作中,金坛法院始终坚决贯彻这一方针,化解了大量重大、疑难案件,“啃掉”一批“硬骨头”。
浙江省东阳某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执行一案自1998年10月立案以来,金坛法院对该案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调查并采取各种执行措施,先后经历三任分管院长,变更3位承办人,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效果甚微,申请执行人马某对此非常不理解,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该案的执行问题。 在2009年集中清理积案活动中,金坛市委政府、直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政法委书记陈春洪亲自到场主持,在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直溪镇人民政府借款45万元帮助江苏某集团有限公司解决该案。彻底解决了这一“跨世纪老案”
2009年以来,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金坛法院共清理涉府、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主体的执行积案及一些重大、疑难涉诉信访案件100多件,有力化解了一批常年困扰法院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老案”。
充分发挥联合调解的优势,构建“大调解”格局
“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必须挖掘更多化解乡土社会纠纷的‘本土资源’,发挥联合调解的优势,构建‘大调解’格局,把更多矛盾化解在基层” 。金坛法院副院长李向立在金坛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成立大会上如是阐释诉调对接工作要求。
2008年8月,花山村委80余岁村民周某在镇、村两级调解组织的调解下与其子签订了赡养协议,其子承诺除医药费和水电费外每月支付老人500元生活费。去年6月,其子突然停止履行赡养协议,周某一气之下将其子告到朱林法庭。收案后,法庭从维护和谐家庭关系着想,委托人民调解员多次联系曾参与调解的镇、村两级调解员,希望借助三级联动调解优势,化解家庭矛盾。调解会上,三级调解员经说服教育,消除了父子之间的误会与隔阂,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调解结束后,迎着灿烂的夕阳,周某的儿子搀扶着老父慢慢往家走去,和睦温馨的家庭又回来了。
金坛法院全面整合解决纠纷的多元化资源,目前,已协调好市镇村三级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各行业组织调解,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民事检调对接工作协调、配合、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人民调解室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联合调解、委托调解优势,多途径化解社会矛盾,铸就社会和谐。
建立案件分层化解新机制,快速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法院就像医院一样”,金坛法院院长王建国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医院是用医学救治人的身体,法院是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年初,金坛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更开启了矛盾化解的“分流闸”,对进入法院的社会矛盾实行繁简分流:对“没病”的当事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法律解释工作,告知有效的解决方法,让其自行“痊愈”;对“轻微病症”的当事人,交由社会调解组织、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解决;对“轻病症”者,经速裁中心快速解决;对“重病号”,及时转入“专家会诊”,重点处理。
自今年3月份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以来,金坛法院共接待咨询、信访群众300多人次,化解了他们的“难题”;委托工会、消协、交警调处中心、农工办司法调处中心等行业组织、行政调解组织调解案件212件,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及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351件,把大量矛盾有效地化解在诉讼之外,避免了矛盾的激化。速裁中心成立不足百日,已化解纠纷554件。同期相比,在案件数量剧增的情况下,真正进入“会诊”的案件数量有明显下降。
案件分层化解新机制,不仅“对症下药”,而且极大地满足了群众方便快捷化解社会矛盾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