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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南京破产法庭、南京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正式成立。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夏道虎,市委副书记、市长韩立明为南京破产法庭揭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徐锦辉,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为南京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揭牌。部分全国和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上海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市检察院、发改委、司法局、财政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税务局负责同志,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财经大学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设立南京破产法庭,是南京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南京法院加强破产审判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有效发挥破产审判在依法清理“僵尸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职能作用的重要举措,也是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推动产业加快转型、迈向高端的重要举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南京破产法庭管辖以下四类破产案件:一、南京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二、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三、南京市辖区内跨境破产案件、上市公司破产案件,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四、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徐锦辉书记在主持南京破产法庭揭牌仪式时指出,市法院、南京破产法庭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大力推动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破产制度作用,强化破产司法职能,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推进,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市委政法委也将加强统筹协调和支持指导,为打造破产审判南京名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迈出新的更大步伐作出应有贡献。

揭牌仪式后,夏道虎院长、韩立明市长、徐锦辉书记、李玉生副院长视察了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充分肯定南京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做法和成效。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与会代表委员、专家学者、实务部门负责同志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视野下的破产审判”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为南京破产法庭、南京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建设发展把脉支招、建言献策。

省法院副院长李玉生指出,南京法院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大局的职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府院联动的成效,持续提高破产管理人履职水平,不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要认真落实最高法院通过专业化建设推动破产审判工作的要求,优化破产审判考核机制,着力保障破产审判队伍的稳定性、持续性,进一步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要依托破产法学研究会平台,积极汇集破产研究理论界专家学者的智慧,做好成果转化,提升破产法学研究影响力,不断推动破产审判高质量发展。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法学会副会长鲍陈指出,破产法学研究会的成立是我市法学会组织体系的一次发展壮大,填补了我市法学会破产研究领域的空白,对于繁荣我市破产法学研究、推动破产法治建设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南京城市首位度提升具有积极的意义。要增强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正确方向不动摇;要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南京城市首位度提升;要做好成果转化,提升破产法学研究影响力。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道林表示,破产审判工作与破产法学研究二者相辅相成,只有实务界与理论界共同参与、共同研究、共同推进,才能推动破产事业繁荣发展,才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才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希望破产理论与实务界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同向发力,在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上同心协力,在打造破产工作“南京品牌”上同频共振,在繁荣破产法治理论研究上同声相呼,构建“破产职业共同体”,真正汇聚起南京“破产人”的智慧,促进破产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融合互动、融洽发展, 推动我市“办理破产”指标不断优化提升,助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最优示范市,力争为全国破产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南京智慧”。

市法院全体院领导、市管干部、省市法院相关业务庭负责人、南京破产法庭全体人员参加揭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