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我再也不上访了!”-东台法院能动司法化解信访矛盾剪影
作者:施悦 郁静涵 发布时间:2010-06-17 浏览次数:1147
日前,东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位老上访户,工作人员立即通知值班主任施悦庭长接待。见到施庭长,他一把拉住她的手,从包里拿出一面写着“能动司法新机制,为民解忧效果好”的锦旗激动地说:“法官,我不是来上访的,我再也不上访了,我是专程来感谢东台法院的各位领导、法官的!”这样一位赴省、进京老上访户的完美化解,靠的是该院能动司法化解信访矛盾所做的扎实努力。
2006年7月,被害人曹某因家中装修,搭乘罗某驾驶的变型拖拉机运送木料,途中罗某违反操作规程紧急右转弯,造成车辆侧翻,慌乱中曹某跳车,却不幸被车上滚落的木材砸中,抢救无效身亡。公安机关认定罗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时曹某年仅28岁,家中上有年近七旬的父母,下有刚刚出生、尚未满月的儿子,曹某的去世令曹家人悲痛欲绝,生活顿时陷入困境。罗某犯交通肇事罪,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曹某的父母、妻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罗某表示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法院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同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1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曹家人随即申请执行。因罗某在监狱服刑,执行人员先后4次到其位于浙江某农村的家中了解实际情况,并多次到监狱找罗某谈话。由于罗某事故前在木材市场周边从事临时运输工作,没有稳定收入,其家中仅有三间草屋,一贫如洗,致执行未果。罗某出狱当天,执行人员带曹家人一同到被执行人家中,看到罗某家庭的经济情况,曹家人欲哭无泪。
此后,失去儿子又没得到赔偿款的曹家父母带着未满周岁的孙子,开始了上访之路,省法院、最高院、信访局,每年上访名单中都有曹父的名字。熟悉曹家情况的法官们对曹家人非常同情,每年都通过司法救助渠道,帮曹家解决一定的救助金,但这也只是杯水车薪。
今年以来,全国法院系统对涉诉信访案件高度重视,将2010年确定为“涉诉信访矛盾集中化解年”,东台法院也刮起了一阵清理信访积案的“急先风”,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办理曹某案件的正是该院民商事案件审理方面的专家副院长王如平。王院长对曹某家人的遭遇深表同情,亲自到曹某家中安抚曹家人情绪,并承诺千方百计,在本年化解此案。
会办会上,面对被执行人罗某“三无”状况——无可供执行财产,无雇佣单位,车辆无挂靠单位,法官们绞尽脑汁,从法、理、情各角度寻求突破口。一个细节引起了王院长的关注:罗某事发时驾驶的变形拖拉机在泰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了限额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而曹某事发前坐在驾驶室,在事故发生的瞬间跳车,能否视为第三人获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对此持有异议。且保险依法应由投保人持保单索赔,而罗某目前已下落不明,根本不指望他来理赔。好不容易找到的执行线索绝不能就这样轻易断了!经过众人仔细深入研究,最后统一思想:曹某在事发的瞬间跳车,已在车外,可以视为第三人;罗某作为债务人怠于履行其向保险公司理赔的法定赔偿义务,使曹家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曹家人可以代位行使罗某的权利向保险公司追偿第三者责任险。这一发现令众人兴奋不已。
找到突破口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立即启动立案绿色通道,安排专人指导诉讼,帮助申请法律援助、减免诉讼费用,民庭立即安排办案能手承办该案。王院长亲自率队,前后5次与泰州某保险公司沟通,宣传曹家人申请赔偿的法律依据以及类似的判例,并说明该户的特殊困难,希望其能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谐化解纠纷。最终,保险公司被该院能动司法的不懈努力和为民司法的实在举措所感动,与曹某家人协商一致,一次性给付赔偿款3.5万元,于是出现了开头所述的感人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