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一员陪审背后的多元效应
作者:庄 园 曹利勇 发布时间:2013-12-10 浏览次数:1224
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开展,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扩大陪审规模、完善机制保障,使陪审员在严格依法履行陪审职能的基础上,发挥民间智慧参与案件调解、发挥群众积极性参与审判监督、发挥本土优势参与法律宣传,实现了陪审员身份多重、定位突出的效果。
今年,武进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达到83人。今年1至10月,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已达到1923件,一审陪审率达100%。这些来自各行各业的“无袍法官”们,用他们专业的技能、丰富的经验、激昂的热情,为“法治中国梦”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自信发声:
术业专攻的司法运用
“你现在正处于心理成长的过渡期,迫切希望摆脱成人的监护,但又极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沾染,走上邪路。希望你能痛定思痛,珍惜法律给予你的改过自新的机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一场少年刑事案件的审理现场,曾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武进法院人民陪审员方学才对涉案未成年人如是说。
“在担任陪审员之前,确实非常担心自己不能胜任。第一次开庭时,紧张得都不知道应该把手放在哪里好。从一个'菜鸟'起步,能达到如今这样的水平,武进法院的陪审员成长机制功不可没。”回想起自己陪审之初的“心路历程”,老方感触颇多。
通过搭建起法律为基、专业突出、多维互动的人民陪审员成长平台,武进法院积极开展庭审观摩、研讨交流、专项培训等活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理水平、审判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人民陪审员驾驭庭审、参与合议的能力。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职责,武进法院出台专项规定明确陪审工作的机制流程等相关内容。
武进法院院长潘桂林表示:“陪审员参审效果的优化,需要'内外兼修'。一方面,陪审员本身不仅要'厚积'更要'善发',要把知识经验转化为实践运用,这就需要法院进行科学合理的培训指导。另一方面,法院要营造良好的陪审环境,以制度规范流程、用流程规范行为、用行为优化效果。”
贴心调解:
源于基层的法治视角
“人民陪审员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这种优势,努力将'民间智慧'引入到司法实践中去。”潘桂林说。
近日,武进法院前黄法庭的陪审员顾益波就充当了一回“老娘舅”,成功参与调解了一起因杨树引发的邻里地界纠纷。
武进区前黄镇某村的王某与叶某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两家土地相邻,中间仅以一棵杨树为分界标志。划界之初,杨树树形较小,地界划分明确,两家相安无事。但随着杨树的生长,两家人为相邻边界处的承包地归属闹起了矛盾,这一吵就吵了十几年。今年9月,80多岁的王某一纸诉状将70多岁的叶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明确杨树的归属和双方的地界。
了解案情后,拥有丰富基层经验的顾益波向承办法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老百姓最信眼见为实、最怕当众失和,抓住这两点,矛盾化解就不是难题。”
正是在顾益波的建议下,法官将案件处理现场搬到了田间地头。经过客观精确的实地勘测和围观群众的热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决定放弃以杨树作为地界标志,重新商定科学明确的地界。
该案的承办法官表示:“法院最难实现当事人的理顺气顺,判决最难得到当事人的面服心服,但是陪审员却可以在这两方面发挥他们群众基础深厚的特点,在法治的框架内更好地解决矛盾纠纷。”
公正监督:
永不倾斜的情法天平
武进法院人民陪审员周勤奋曾说过这样一段话:“'陪审'是我的职责,'人民'却是我的准则。在司法公开的良好背景下,我会依法充分行使好司法表达权、监督权,这是一份荣誉,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在武进法院现有的陪审员队伍中,有5名陪审员曾经担任或正在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在参与法院审判工作的同时,也对法院进行着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的监督。
潘桂林认为:“人民陪审员是最直接接触法院工作的外部力量之一。他们会以不同的视角审视法院工作,并给我们带来新思考、新启发。我们要充分利用好这一资源,倾听群众的声音,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搭建人民陪审员民意沟通桥梁,武进法院充分听取基层群众在法院窗口建设、法官形象建设、廉洁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严格贯彻执行。
陪审员在办案过程中监督法官依法办案,并合理运用专业所长拓展司法视野,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确保正确运用法律,公正裁判,使裁判的案件最大限度地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一起知识产权案件审理过程中,现任江苏常嘉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施浩南参与审理,并运用自己在合成碳膜电位器领域上的专长,为业外人士“指点迷津”。判决后,当事人马某由衷地说:“陪审员专业功底深厚、提问一针见血,最为可贵的是他能适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在特定专业领域上给予法官建议。我认为案件的审理公正且有深度。”
有效宣传:
法律语言的本土转变
“彩凤姐到法院做了'法官',可给我们说了不少法律知识。现在遇到些家长里短说不通的,都会去问问彩凤姐的意见。”武进区前黄镇寨桥村的村民赵秀兰这样说道。
她口中的“彩凤姐”,正是武进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赵彩凤。
赵彩凤说:“老百姓总觉得'法'是一件距离很远的东西。我做的就是把'法'和他们的距离拉近,用我们自己的话、身边的事普及法律知识。”
按照赵彩凤的话说,“普法员”已经成为她的独特标签:“大家都爱听我说'法'。我普的这个'法'可不单单指法律知识,同时还包括了我们法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开展的各类工作、取得的各种成绩。我说的'法'可不仅仅是冷冰冰的法条,法条当中还带着热乎乎的生活气。”
在人民陪审员的宣传推广下,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开始关注法院工作,更直观地了解司法过程,消除了原有的偏见和误会,更积极地参与到法院的建设与进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