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士平,泰州市姜堰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他长期扎根在条件较艰苦的顾高、张甸两个基层法庭,曾经访遍辖区所在6个乡镇的144个行政村,对基层农村的风土人情、乡风民俗烂熟于心,并善于运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能接受的方式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收到了无数当事人的感谢信和锦旗。近五年他每年办案300余件,创下了全院审判人员当年审结案件的最高纪录,且无一矛盾激化、缠访、闹访。就在笔者采访他时,他还在耐心接待一位不想离婚的少妇。

 

“我后悔没听曹庭长的劝说”

 

如此感慨的人是姜堰区沈高镇养鸽专业户李某。20134月,李某以供电公司在其养鸽场附近施工建设塔架,所产生的工程噪音致所养的数千只蛋鸽不能下蛋为由,起诉至姜堰法院,请求判令供电公司赔偿间接经济损失40万元。审理过程中,曹士平主动找到姜堰区畜牧兽医站负责人,详细询问和探讨工程噪音对蛋鸽的影响,仔细聆听他们对于该案的理解,并多次邀请沈高镇司法所、李某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出面,共同做供电公司和李某的法律解释、思想疏导工作,供电公司被他真诚的调解工作感动,同意补偿李某损失6万元,但期望值过高却又提不出有力证据的李某家人坚决不同意。为使案件妥善解决,曹士平连续六个晚上来到李某家,释法析理、核算损失、谈心交心,但李某及其家人受他人怂恿,始终不为所动,无奈曹士平只得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果断作出判决,判令供电公司赔偿李某3万元。李某及家人看过判决书后表示服判息诉。事后,李某逢人便说:“我偏听了他人的怂恿蛊惑,真后悔没听曹庭长的劝说。”

 

“曹庭长让我感受到了法官的亲和和法院的公正”

 

今年84日上午,姜堰法院值班室来了两位特殊的老人,他们提着一面锦旗诚恳地说要送给曹士平。送锦旗的两位老人是一起历经两审裁决、三年时间、七次诉讼的财产继承纠纷案件的原告黄某夫妇。

 

20104月,黄某的儿子因病去世,老俩口与儿媳钱某为财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黄某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儿媳钱某名下享有的泰州市某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50%为儿子遗产,二老享有其中25%股权的继承权,同时确认三处房产产权的50%为儿子遗产,并享有25%的继承权。考虑到钱某与丈夫唯一的儿子从小患有严重的脑病,至今仍需治疗的实际,一审判决黄某夫妇只享受部分遗产。宣判后,黄某夫妇不服,上诉到中院,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又因其它关联案件双方不断互讼。数年来,黄某四处上访投诉,案件几乎陷入了僵局。

 

该案的审理让承办法官曹士平十分纠结,但他清醒地认识到该案不能一判了之,需要多做协调工作,化解矛盾。没想到因双方各执已见,积怨甚深,互不妥协,调解从一开始便异常艰难。眼见调解几乎无望,曹士平一次又一次到双方家中,反复向黄某夫妇阐述遗产继承的法律规定,明确向钱某解释法院会根据案情对其予以合情合理地照顾,并请她一如从前,逢年过节时常带孩子看望二老。经过十四次上门沟通,双方及各自亲友的思想渐渐发生变化,终于被曹士平的真诚打动,调解的差距逐渐缩小。

 

在双方协商条件基本接近时,黄某夫妇终于道出了自己的“心结”,他们担心儿媳拿到遗产再嫁后,不管不问患病的孙子,所以想为孙子的未来多争取些财产。曹士平理解老人的心结,又数次找到钱某和她的家人,要求保障孩子的利益,解除黄老夫妇的后顾之忧。并大胆设计了调解方案,大部分遗产由孩子所有,孩子的所得暂时由社区妥善保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方案定下,双方果然愉快地签字接受。

 

“为我们的事曹庭长跑了一次又一次,说破了嘴,跑断了腿,未抽我家一根烟,吃我家一顿饭,全心全意为我们服务,我们除了感谢还是感谢。”在法院值班室,老两口对曹士平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作为生于农村、长于农村、从农村走出来的曹士平,对农民怀有一份特殊的浓厚情感,对社会底层群众有着深深的眷恋之情。最为典型的是由他判决的农民工“同命同价”案件。2008年在城里打工多年的张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残,在处理事故赔偿时,双方为张某能否按城镇居民标准获得残疾赔偿金产生纠纷。曹士平审理后认为,张某虽然是农民,但其已在城区打工八年,其身份应是准城镇居民,张某要求按城镇居民标准给予赔偿并无不当。该案今天看起来顺理成章,但在当年相关司法解释尚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可是一件了不起的壮举,需要法官承担巨大的风险。

 

采访中,在曹士平办公室案头的一张照片,引起了笔者的兴趣。照片中曹士平被数十个手拿百元钞票的妇女紧紧包围着,其中一位女士乐得咧开了大嘴,竖起大拇指指着身边的曹士平。

 

原来,姜堰段某高速公路将保洁工作承包给泰州市某养护公司,该公司又将保洁工作转包给金某。王某等21名妇女均为金某雇佣在高速公路的外地保洁工。去年春节前,她们被突然通知不要再去上班,但她们还有大半年的工资没有拿到。高速公路和养护公司都不承认跟她们存在劳动关系,说她们都是金某找来的人,与两家公司毫无关系,如果就此判决,举目无亲的21名保洁工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曹士平认为这21名保洁工在高速公路上从事劳动是事实,必须要有人来买单。为此,他和合议庭成员先后16次到高速公路公司和养护公司,给他们讲明法律规定,动员他们能够从保障民工权益的角度,给付21名保洁工应有的补偿。两家公司为曹士平的诚意所感动,与21位保洁工达成调解协议,由养护公司给付并当庭履行完毕。那张照片就是保洁工当庭拿到工资后主动要求拍下的真实情景。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句经典名言曹士平一直默默铭记在心,参加法院工作22年来,他以执着的追求、朴实的作风、公正的理念诠释着这句话的丰富内涵,用“平凡”的方式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