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3日,东台法院开发区法庭的两位调解员吴红珠、王红早早来到了法庭。顾不上倒开水,两人急急忙忙地找出今天要调解的案件卷宗,专心地翻阅起来。

 

两位调解员今天的日程安排特别满,两人上午下午都分别安排了案件调解。

 

约定的时间到了,当事人也都到了,再一看,两位调解员早就坐在调解室等着了。

 

王红上午安排的是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她的努力下,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吴红珠调解的案件非常棘手。这是一件赡养纠纷案,一对年过8旬的老夫妇,养育了三个儿子。大儿子和小儿子都挺孝顺,就只有二儿子李某对老人的态度比较恶劣。老母亲生病要求去医院,他回说没空;老人要吃点粥,他说是粥是专门给胃不好的儿媳妇准备的;老人想吃点酱黄豆,他说是给5岁的孙女吃的,老母亲吃了会弄脏……

 

面对蛮不讲理的李某,吴红珠苦口婆心,用自己的切身体会耐心劝导。不过,李某丝毫不为所动,一副油盐不进的样子,还一直大声嚷嚷,认为是老大和老三在里面挑事,并指责父母曾经将他家的蚊帐的支架弄坏,口口声声说父母对他偏心。

 

李某的大声引来了众人的注意,调解结束的王红也赶来帮忙,在一旁劝说李某。

 

李某的父母一直坐在椅子上叹气,老大、老三则懒得跟李某再多说。他们告诉调解员,母亲生病,老大把母亲送到市人民医院住院,老三后来则把母亲送到上海的大医院里住院治疗。不过,对于老大与老三拿出的医疗费票据,李某并不认帐,他根本不承认这些,说老母亲根本没住院,是哥哥与弟弟在造假。

 

调解一直持续到中午1点钟,李某坚决不肯掏钱养父母,并且坚持要父母将财产分给他,调解最后未能成功。

 

面对这样不通情理的李某,两位调解员不禁摇头:人都有老时,李某总有一天会尝到自己种下的苦果。

 

送走当事人,已经过了饭点,两位调解员随便吃了点东西,趴在办公桌上眯了会,因为下午她们每人还有一个案件要调解,所以没时间回家休息了。

 

没睡多大会儿,闹铃就响了,两位调解员赶紧起来,揉揉酸痛的脖子直奔调解室,因为下午约的当事人快到了。两人很快各就各位,进入了紧张有序的调解工作中。

 

吴红珠安排的是个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系再婚,男方刘某到女方林某家生活。

 

林某声称,为了刘某,她甚至断绝了与亲生儿子的联系,但刘某并不珍惜这桩婚姻。刘某不仅从来不给她家用,而且还将她的钱、存折甚至金项链偷偷拿走。更让林某难以忍受的是,刘某还有嫖娼的恶习,并且每次嫖娼回来抓住林某就往死里打。身材瘦弱的林某根本不是刘某的对手,又不好意思对人说,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这次,实在是忍无可忍了,林某才起诉要求离婚的。

 

刘某不愿离婚,说自己以后会对林某好,会好好跟她过日子,但林某再也不敢相信刘某,坚决要求离婚。见双方僵持不下,吴红珠将两人分开,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

 

经过再三努力,案件终于调解成功,吴红珠也松了一口气。

 

另外一间调解室内,王红正在调解的是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姜某向原告陈某借钱,并出具了一份金额为118000元的借条,姜某的表哥丁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因为姜某跑了,陈某直接将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丁某偿还借款118000元。

 

丁某大呼冤枉,钱不是自己用的,凭什么要还钱?

 

王红解释,丁某作为担保人签字,现在姜某跑了,丁某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理所应当还钱。如若不然,要找担保人签字还有何意义呢?

 

经过反复解释,丁某接受了这一事实。不过,他提出另外一个问题,借条上虽然是118000元,但实际上借款只有100000元,另外18000元是利息。而姜某当时只拿了82000元,18000元的利息已经被扣掉了,根本不应该再算进去。

 

王红对双方展开了富有针对性的调解,最终敲定由丁某分4年向陈某偿还100000元,每年25000元。然而,双方很快又为诉讼费由谁承担产生了冲突。丁某坚决不肯承担,并声称若要自己承担诉讼费,那就宁可去坐牢也不还钱了。陈某则说自己已经交给代理人3000元诉讼费,当时代理人承诺118000元肯定一分都不少,并要求事成之后再付4000元代理费。而现在代理人根本没来,自己不能再掏钱了。

 

双方说不到一块,很快又吵作一团。在王红的建议下,陈某与代理人取得了联系,要求其代理人将诉讼费用交来,因为其也未实施实际意义上的代理行为,其余的钱陈某也不再向其索要。

 

在王红的努力下,该案调解成功了。此时,已是晚上7点,华灯初上,两位调解员相视一笑。这一天,虽然累,可两位调解员却收获了满满的喜悦,因为她们又成功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