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法院:真情诠释司法为民
作者:王芳 发布时间:2013-12-20 浏览次数:1852
近年来,常州市高新区法院始终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到司法为民实际行动中,用一个又一个利民、便民的爱心举动,不断拉近法官与群众的距离,加深法官与群众的感情,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感。
“司法为民不应是一句空话。我们全院106名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走基层,投入真情办实事,积极为群众送温暖、送政策、送服务,只有这样,群众的心才会和我们紧紧贴在一起。”刚到任不久的常州市高新区法院院长张少平深有感触地说。
智斗老赖 90天追回欠款400万
恶意逃债现象在法院执行中已不是新鲜事。高新区法院通过审慎立案、限制出境、查封资产等法律手段,对这种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今年以来,该院还专门开展处置和防范“两欠一逃”专项行动,及时查控防止被告人转移资产,并通过媒体曝光“老赖”40余人,先后对7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拘留,全年共为900名企业职工追逃欠薪达1951.65万元。
2012年底,某大型连锁超市因拖欠班车租赁服务公司多年租车、车身广告费及员工工资被诉至高新区法院,后法院判令该超市支付租赁公司各项费用414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超市迟迟不自觉履行,租赁公司于今年6月8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院发现,超市查封后不久便关门停业,有意拖延时间使商品过期贬值。案件陷入僵局。
在随后的调查中,法官得知该超市系一大型购物集团投资,其在江浙沪均有超市,如有履行诚意,处理商品将十分便捷。法院经研究,对店长张某采取了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与此同时,执行法官张胥卓继续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终于被执行人主动向租赁公司道歉并达成和解协议,超市商品、设备全部运回自行处理,顺利向房屋出租方交付了场地,分期自觉履行了剩余全部款项。这起历时3个月的“骨头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手指被轧 实习女生获赔10万
眼下正值各大、中专院校学生实习高峰期,但学生在实习期间,一旦遭遇意外受伤,不仅身心受到损害,维权也相当困难。
2012年5月,18岁的中专生小莉经常州某机械公司在学校设立的招聘点面试后,正式进入该公司顶岗实习。其间,公司为小莉办理了集体商业意外险,双方未签署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月支付小莉1800元工资。同年7月,小莉在操作锯床过程中,右手大拇指不慎被锯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右拇不全离断伤,鉴定九级伤残。想想自己今后的生活及后期治疗所需的大量费用还没着落,花季少女愁容满面。
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小莉向市劳动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经调查核实,今年1月,劳动部门作出认定工伤决定。机械公司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收到复议决定后,机械公司仍不服,于6月21日向高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决定。
考虑到小莉的实际情况,有着多年审判经验的靳小炎法官多次召集双方进行协调,苦口婆心,引导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功夫终于没有白费,9月16日,机械公司与小莉就赔偿事宜达成了协议,参照工伤赔偿标准当场支付小莉10万元补偿,并当庭撤诉。
制售假药 民营医院被吊销许可证
民营医院对缓解群众“看病难”发挥了一定作用。如何促进民营医院健康发展,确保老百姓都能吃上“放心药”?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加大对与群众生活和生命息息相关的食品、药品类案件的惩处力度,凡涉及食品、药品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一律从严、从快处理。
兰陵医院是常州市一家投资2000多万的民营企业,多年来经营效益一直不错,去年却被市卫生局处以包括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内的行政处罚。原来,去年7月市卫生局接到举报,在对兰陵医院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发现该医院多名人员未取得医药师资格证书却独立从事医药师工作,多名未在该医院注册的中医师在该医院开具处方。不仅如此,该医院还存在着门诊等非药学部门私自从事药品购用、调剂的行为,这些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后即给予兰陵医院警告、罚款3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兰陵医院不服,向常州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维持了处罚决定。兰陵医院于今年5月20日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决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医疗机构的行为规范管理与患者的生命健康权息息相关,兰陵医院内部管理混乱,医疗安全隐患非常严重,同时存在多个违法行为,如不予严肃处理,势必给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与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法院遂依法判决驳回了兰陵医院的诉讼请求。
目前,高新法院准备就民营医院在经营以及药品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堵塞漏洞,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