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司法拍卖:深度切入司法公开
作者:王峰 唐锋 发布时间:2014-01-13 浏览次数:2182
2013年12月30日22时03分,盐城中院网上司法拍卖“第一拍”顺利落槌,拍卖标的物——一辆牌照为苏J28E98的黑色丰田凯美瑞轿车溢价成交,该市两级法院2014年全面推行网上司法拍卖拉开了帷幕。
“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司法深度公开。看准了就要办,
等不得,拖不得”
2013年12月11日,省高级法院正式发出《关于实行网上司法拍卖(变卖)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盐城中院党组迅速成立专题小组,对全市两级法院司法拍卖工作的实际情况展开深入调研,力求实现上级部署与盐城实际的无缝对接。
经过一周左右的调研,调研小组形成专题报告,呈送至院党组会上:与传统的线下实体拍卖相比,网上拍卖至少具有三大优势:
拍卖效率更高。受制于宣传手段有限、受众面较窄、群众认知度低等因素,传统拍卖普遍成交率不高。以市中院为例,近三年来,分别组织拍卖10次、23次、41次,平均拍卖成交率不到20%。而在网上进行公告后,得益于淘宝网无可比拟的客户群,扩大了参与竞买的范围,能够大大提高拍卖成交的可能性。
过程更加透明。实体拍卖由于参与人数较少,当事人之间有时通过一个眼神、一个手势就可以完成串通,拍卖活动极易受到人为因素操控。而网上拍卖的信息全部通过网络发布,竞买人接受信息的机会均等。拍卖全程均处于众多网民的“围观”之下,无论是网络运营商还是法院工作人员,均无法获知竞买人的个人信息,能够有效杜绝暗箱操作。
拍卖成本更低。传统拍卖不可避免涉及成本因素,竞买成功者需在缴纳价款的基础上,另支付5%左右的佣金,这对当事人来是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而淘宝网本身并不是拍卖机构,法院利用淘宝网这一网络平台,实质是自行组织拍卖,真正实现了“零佣金”,而且解决了委托拍卖利益固化的问题,斩断了因收取佣金产生的利益链条,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
在这次党组会上,相关部门提出“在我市部分法院先行试点,逐步推开,待经验成熟后全面开展”的初步设想。然而,这一想法没有得到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军的认可。徐军明确提出:“司法拍卖‘上网’,外地有成功的经验可循,完全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精神的要求,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司法深度公开,看准了就要办,等不得拖不得。全市法院要立即启动、全面启动、有效启动,通过网上司法拍卖这一全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涉讼财产交易价格最大化,维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抓决策执行,必须马上就办,认真操办,边摸索边办”
专题党组会一结束,盐城中院随即组织召开两次工作推进会,就中院及市区两家基层法院先行开展和全市两级法院年底前全面开展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分别进行部署。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海龙认为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执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运行环节。司法网拍直接切入,彰显了诉讼程序的公开价值。抓决策执行,必须马上就办,各法院务必迅速制定工作目标,2014年一季度前形成网上司法拍卖常态化运行机制;认真操办,每个法院确定一名廉政意识、业务能力、工作责任心过硬的人员专门负责。严格保密制度,确保网上司法拍卖公开性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边摸索边办,认真汲取外地法院网上司法拍卖工作经验,不断探索总结有盐城特色的工作经验。
该市两级法院迅速展开一系列行动:2013年12月12日,市中院淘宝网店正式开通;12月13日,盐都、亭湖法院淘宝网店按期开通; 12月底,全市两级法院淘宝网店全部开通;12月30日前,市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已有4件“宝贝”亮相,12月24日,盐都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首件“宝贝”正式亮相……
由于网上司法拍卖在该市尚属新生事物,为了将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盐城中院研究制定出台了《关于实行网上司法拍卖(变卖)的实施细则》,推动网上拍卖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明确“网拍”职能分工。网上司法拍卖工作由执行部门主导,司法鉴定技术部门辅助配合。执行部门负责决定网上司法拍卖的启动中止撤回、查清财产权属及瑕疵状况移送相关证明资料、审查确认优先购买权人、制作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9项具体工作,司法鉴定技术部门负责注册和管理本院淘宝网店、审核执行部门移送的材料是否齐全、确定保证金数额及每次加价幅度等8项具体工作,两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相互监督。
明确“网拍”具体流程。竞买人参加竞拍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司法鉴定技术部门在收到执行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并审查相关事项后,10日内完成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情况调查表、视频及照片等资料上传工作。网上司法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司法鉴定技术部门5日内与买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由执行部门制作相应法律文书,并交付标的物。
明确“网拍”工作纪律。相关工作人员在网上司法拍卖工作中应保守拍卖信息秘密。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对网上拍卖工作的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全力确保网上拍卖活动的公信力。
“网上司法拍卖是执行公开的全新课题,要总结两起拍卖成功经验,大胆实践”
周密的部署、精心的准备、细化的制度,为该市法院顺利开展网上司法拍卖提供了充分的准备。2013年12月19日,随着第一份拍卖公告的上网,网上司法拍卖正式开始,以下一连串的数字记录了市中院网上司法拍卖“首拍”的全过程:
12月19日11时57分,拍品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正式上线公告,确定起拍价格为116000元(设有保留价);
12月30日10时,网上拍卖正式开始;
12月30日10时12分56秒,竞买号为D4212的竞买人出价116000元;
12月30日21时55分39秒,竞买号为E7732的竞买人出价119000元;
12月30日21时58分03秒,竞买号为D3751的竞买人出价122000元;
12月30日22时,系统自动延时一次;
12月30日22时03分03秒,成交!
从正式公告到最终溢价成交,拍卖活动全过程公开、透明、高效等优势一目了然。
“首拍”顺利成交后不久,2014年1月6日21时52分49秒,市中院第2件拍品——一辆尼桑轩逸轿车被竞买号E9525的竞买人以74900元的价格拍得。据了解,在市中院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目前还有位于滨海县城的别墅一栋和位于盐城市区的住房一套正在公示期内,即将展开新一轮的网上竞拍,全市法院网上司法拍卖正迈入良性运行的轨道。
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海玉表示,“网上司法拍卖是我市法院推进执行公开的一项全新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循,要大胆实践。全市法院将加大网上拍卖制度的研究力度,认真汲取外地法院的工作经验,进一步规范网上竞拍的流程管理,以一流的制度、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努力实现推进司法便民、提升执行公信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