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6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向各新闻媒体通报了我省法院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保障劳动者权益,通过刑罚手段敦促恶意欠薪者履行义务、保障民生等基本情况。省法院同时还发布了5起全省法院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省法院新闻发言人王明新主持了此次新闻发布会。

 

 

  一、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深入和经济发展,市场经济、城市化进程加快,行业分工进一步细化,用工单位主体呈现多样性,外来务工人员迅速增多。一段时期以来,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每到年底,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更是会周期性发作。拖欠工资、恶意欠薪行为因违法成本偏低,在用工领域普遍存在,且十分严重,部分企业和个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致使一些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了大量社会矛盾和纠纷,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对此,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我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多年在每年年底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展集中清理欠薪工作。但由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欠薪纠纷中受执法权的限制,手段不足,直接影响清欠工作的执法效果,恶意欠薪的用工单位和个人得不到及时的法律制裁,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各界强烈要求用刑罚手段制裁此类无良用工行为人。

  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201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原先由民法和劳动法调整的恶意欠薪纳入刑法的规范范围,对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此罪。

  《刑法修正案(八)》自201151日施行后,司法机关利用此罪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解决法律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打击处理效果,20131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等相关用语含义进行了界定,对数额较大造成严重后果等定罪量刑标准加以明确,对从宽处理、单位犯罪等问题统一了认识。其中,《解释》第三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同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依据司法解释的授权,我院与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劳动监察总队等部门于去年在全省进行了深入调研,在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欠薪行业及欠薪主体实际状况的基础上,向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及省劳动监察总队等部门全面征求意见后,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省法院出台了《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我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执行标准规定为: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的。

  二、《刑法修正案(八)》实施至今我省法院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工作概况

  自201151日至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案件47件,生效判决人数48人,其中2012年审结5件,生效判决人数5人,2013年审结42件,生效判决人数43人。在判决生效的48人中,除1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47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1人,占被判处刑罚人数的23.4%,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20人,占被判处刑罚人数的42.6%,共判处罚金187.6万元。涉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达3000余万元,挽回损失1300余万元。

  我省法院审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受理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刑罚惩治力度明显加大。从《刑法修正案(八)》实施到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案件51件。其中,2012年受理5件,2013年受理46件。这反映出《解释》出台后,进一步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全省各地人社部门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数大量增加,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

  二是所涉用工单位以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为主,发案领域扩大。涉案用工单位均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其中涉私营企业案件22件,涉个体经济组织案件25件。由过去一般涉及的纺织服装、电子设备制造、住宿餐饮等小微企业,扩展到工艺品加工、家具、电动车制造、美容、健身、培训、酒吧、休闲娱乐等各类产品制造、生活、消费、服务业等领域。

  三是服装加工、建筑工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发案较多。2012年至2013年全省法院审结的47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涉服装生产加工行业的有20件,涉建筑装饰工程行业的有12件,这两类行业的审结案件数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68.1%。主要原因在于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平时支付生活费,年底或工程结束集中支付工资的惯例,而当前较为普遍的垫资施工、建设资金不足现象,极易导致工程款拖欠并引发欠薪问题,且往往欠薪数额较大,涉及人数较多;服装领域则因其易受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影响的特点,较易因成本上升、经营不善、融资困难等原因使经营难以为继甚至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欠薪问题。

  四是涉案金额较大,被害人数众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从已审结案件涉案金额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少则几万元,多则三百余万元;从被害人数看,2012年至2013年审结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涉及被害人3000余名,部分案件涉及被害人百余名甚至数百名。被害人在50人以上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共22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46.8%,其中50人以上不满100人的有10件,100人以上的有12件。如连云港市新浦法院审理的杨兴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中,被告人杨兴喜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金额达244万余元,被害人数达220人,100多名被害人集中到政府上访,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

  三、我省法院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主要做法

  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全省各级法院高度重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主要做法有:

  一是依据刑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及时出台我省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具体执行标准。根据《解释》确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幅度,省法院深入全省调研,根据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以《意见》的形式确定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增强《解释》在我省的可操作性。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这一数额标准的目的并不是要将所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都纳入刑法范围,而是通过刑罚的威慑力督促欠薪的行为人主动履行义务,在适用本罪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对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刑事立案前、提起公诉前或一审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但在宣判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酌情从宽处罚。对于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拒不支付,隐匿或转移、非法处分财产、逃跑或藏匿的欠薪行为人,则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全省法院审结生效的判决中,有21人因积极筹措清退所欠劳动报酬,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直至免除刑事处罚。

  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增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合力。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特殊危害性,全省各级法院密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联系和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培训等活动,研究制定预防和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措施;为确保工作衔接顺畅,建立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切实做好案情通报、业务指导、督查协调等工作;健全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信息共享机制,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信息作为对相关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联动监管的依据。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确保案件查处有力。为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打击力度,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能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磋商与协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查处及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达成共识。主要包括:人社部门发现行为人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责令支付,在指定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于人社部门移送的案件应当予以受理并在一定期限内作出立案或不立案决定并及时通知人社部门;检察机关应当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及时通知人社部门,对接到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人社部门应当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或者逾期未移送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公安机关;法院应当及时受理和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并及时将生效裁判文书送交人社部门。

 

 

  相关链接:

  关于我省执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意见

  全省法院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