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已上网拍卖11件车辆房产等涉案资产
作者:严明 朱晓颖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1209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7日公布网上拍卖涉案资产情况:成功拍卖涉案资产11件,成交金额2068424元,平均溢价率达到45.83%。其中徐州中院拍卖的一辆机动车,溢价率高达113.33%,南京中院的一场机动车拍卖中,围观人数多达3万多人,竞拍次数达到36次。
目前,全省13家中院、67家基层法院已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全省法院共上网拍卖涉案资产23件,拍卖种类主要涉及机动车、房产和机器设备。
所谓“网上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纯粹的网络技术平台上,以电子竞价的方式依法自行处置涉讼财产(包括破产财产)的方法。网上司法拍卖实行零佣金制度,即成交后买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款外,不需支付佣金及其他费用。
法院认为,过去由法院委托拍卖的弊病日益暴露:由拍卖公司全程实施,“三低一高”现象突出,即拍卖成交率低、拍卖成交价格低、拍卖工作效率低、拍卖流拍率高。一些地方贬值贱卖、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关联交易甚至黑社会控场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拍卖公司的高佣金也不断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加剧了“执行难”。
而网上司法拍卖优越性明显,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具有传统拍卖不可比拟的优越性,有助于实现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
法院认为,淘宝网为相对固定的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受关注程度更高,信息发布范围更广,能够吸引更多潜在竞买人竞买,从而形成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网络空间可以打破地域限制,竞买人可以异地参拍,也为本地法院拍卖异地标的物提供了有效途径;第竞买人信息更有保密性,拍卖未成交前,淘宝网后台和法院后台系统均无法得知竞买人信息;网络拍卖可以设置较长的竞买周期,目前竞价时间一般为动产12小时、不动产24小时;拍卖过程具有空前的公开性和可参与性,竞拍过程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拍卖过程没有拍卖公司参与,使“零佣金”成为现实,在最大限度满足债权人债权的同时,使债务人的利益受到最小限度的损害;法院直接将查实的标的物情况上传拍卖平台,减少了中间环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效率。
此外,法院认为,现在司法腐败现象有约70%出现在民商和执行领域,而在执行领域有约70%出现在评估拍卖环节。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公开”和“零佣金”的特点,有效排除了信息不对称等人为因素,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串标的可能,极大的挤压了“寻租”空间,有利于防止司法拍卖不公不廉。
对于法院网上拍卖竞买人无法实地看拍品的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刁海峰表示,传统拍卖中,竞买人现场可以看拍品;现今,法院通过淘宝网自行拍卖,拍品的图片均由工作人员上传,而大宗的拍品如不动产,竞买人可以根据拍品信息自行现场查看,如确有必要,法院可以组织现场看拍品。
在如何防止一人穿多人“马甲”、多人串通对涉案资产进行串标拍卖时,法官唐志容表示,在淘宝网的设置里有专门的功能,虽然注册时是实名,但所有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自动形成随机的流水号,整个真实信息包括淘宝网后台,法院操作后台都无法知道竞买人的真实信息,正是由于这样的操作摸式,通过淘宝拍卖安全性很高,技术上能达到要求,杜绝串通。
如果最终拍卖价高于评估值、竞买人“亏本”怎么办?刁海峰表示,评估是拍卖的法定程序,也是确定拍品起拍价的依据,起拍价可能等于或小于评估价,但最终成交价由市场决定。
网上司上拍卖一旦发生纠纷如何处理?法官唐志容表示,淘宝网拍卖只是拍卖的平台不一样,如果出现纠纷,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