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81个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
作者:张宽明 张羽馨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1121
“截至1月16日,省高级法院以及全省13家中院、67家基层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全省法院共上网拍卖涉案资产23件,成功拍卖11件,成交金额超过206万元,平均溢价率达到45.83%。今年2月,全省144家法院司法拍卖将全部入驻淘宝网。”记者从1月17日省高级法院召开的网上司法拍卖情况工作通报会上获悉。对于我省法院实施网上司法拍卖,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和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委员们纷纷“点赞”。
1月15日晚22时许,南京中院在淘宝网上的首件拍品--一辆起拍价29.5万元的白色宝马5系轿车,以36.5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出。在12小时的竞价周期内,近5万人次围观,历经36次竞价,3次延时,23.7%的溢价。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汪先生全程目睹,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连称就像坐过山车一样,跌宕起伏。如果当初不是法官一再苦口婆心劝解,仍采用传统的拍卖方式,哪有现在的36.5万?
通报会上,省高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刁海峰介绍,根据新民诉法规定,法院可以自行拍卖。为了以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实现涉诉资产价值,省高级法院和阿里巴巴总部对于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深入洽谈,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淘宝网提供永久公益性平台,不收取任何一方费用,实现零佣金。
阿里巴巴公司为此设计了专门的操作平台,虽然注册淘宝实名制,但是一旦用户确定参加竞拍,后台会自动生成一个流水号,所有交易流程显示的都是流水号,不论是淘宝的后台还是法院后台,都无法获知竞买人的详细信息,杜绝了串标现象。同时,竞拍者要按照拍卖品的比例支付保证金,如果一旦竞拍成功后反悔,那么保证金将被没收,在下次拍卖成功后补偿给申请执行人。
为了更好地实施网上司法拍卖,省高级法院专门下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网上司法拍卖(变卖)的规定》,明确2014年1月1日前受理的执行实施案件,被执行财产尚未委托拍卖的,一律进行网上拍卖;如果不实施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报上一级法院批准。省法院特别指出,如果继续委托拍卖公司进行拍卖,属于严重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不按《规定》要求进行网上司法拍卖的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法院院长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网上司法拍卖必然会切断一些腐败利益链,社会上有不同声音是正常的。但我个人认为,网上司法拍卖符合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理念,利国利民。”民建江苏省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王海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同时提议,网上司法拍卖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会有一个完善的过程,需要各方的理解与支持。
来自九三学社江苏省委的宋如亚委员用“新鲜,给力”点评。网上司法拍卖在更大范围内公开了拍品,在竞买过程中有如此之多的网友围观,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监督,有助于避免暗箱操作、防止司法腐败,在目前条件下是最透明、最干净的选择。
来自民盟江苏省委的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陶广峰委员认为,与传统的委托拍卖相比,网上司法拍卖无疑是一种司法创新,在网上竞拍,拍卖过程具有空前的公开性和可参与性,竞拍过程不受任何人为因素干扰,竞买人信息更有保密性,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公开、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