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在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16日发布全省法院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工作情况。据法院分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发生在服装及建筑行业较多,近年来案量上升。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分析,法院审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近年来呈现如下特点:受理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刑罚惩治力度明显加大;所涉用工单位以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为主,发案领域扩大;服装加工、建筑工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发案较多;涉案金额较大,被害人数众多,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表示,一段时期以来,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现象比较突出,特别是每到年底,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更是会周期性发作。拖欠工资、恶意欠薪行为因违法成本偏低,在用工领域时有发生,部分企业和个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致使一些劳动者生活陷入困境,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引发了大量社会矛盾和纠纷,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隐患。

  对此,江苏各级政府重点关注,江苏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连续多年在每年年底组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开展集中清理欠薪工作。对恶意欠薪案,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判决。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自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案件47件,生效判决人数48人,其中2012年审结5件,生效判决人数5人,2013年审结42件,生效判决人数43人。在判决生效的48人中,除1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47人均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1人,占被判处刑罚人数的23.4%,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20人,占被判处刑罚人数的42.6%,共判处罚金187.6万元。涉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达3000余万元,挽回损失1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