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近两年内47人因“恶意欠薪”被判刑
作者:任松筠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1173
记者从昨天省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自2011年5月1日至2013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审案件47件,生效判决人数48人。48人中,除1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外,其余47人均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1人,占被判处刑罚人数的23.4%;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20人,占被判处刑罚人数的42.6%。共判处罚金187.6万元,挽回损失1300余万元。
据介绍,我省法院审理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涉案用工单位均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涉案企业涉及工艺品加工、家具、电动车制造、美容、健身、培训、酒吧、休闲娱乐等各类产品制造、生活、消费、服务业等领域。其中,服装加工、建筑工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发案较多,这两类行业的审结案件数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68.1%。
从已审结案件涉案金额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少则几万元,多则300余万元;从被害人数看,2012年至2013年审结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涉及被害人3000余名,部分案件涉及被害人百余名甚至数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