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38381件,审执结1063965件,结案数首次突破百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3.39%和11.66%。其中,省高院受理7377件,审执结5851件,同比分别上升26.69%和25.32%;中级法院受理79230件,审执结66879件,同比分别增长26.10%和17.99%;基层法院受理1151774件,审执结991235件,同比分别增长23.19%和11.19%。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57.48件,同比增加16.18件,其中,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达190.72件,同比增加19.72件。

  刑事案件审理情况: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0559件,审结67638件,同比分别下降7.21%和9.01%。

  2013年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危害食品安全、非法集资、危害环境资源保护等犯罪,增进人民群众安全感。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非法集资刑事案件291件662人;审结拐卖妇女儿童、涉黑、杀人、抢劫、绑架、贩毒等刑事犯罪案件4111件5888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2465人,占判处人数的41.86%;审结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案件17713件24514人。

  二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269件1609人,对涉案的5名厅局级以上干部、39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严格规范职务犯罪非监禁刑的适用,职务犯罪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比例下降5.23个百分点。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制定防范刑事冤假错案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证据审查判断,全力防范冤假错案。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对143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4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6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充分发挥庭审功能,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达69.07%,为3611名被告人实施指定辩护。

  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2013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828681件,同比上升14.99%;审结716792件,同比上升6.06%。

  2013年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一是依法保障涉诉民生权益。省法院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及时指导全省法院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房地产纠纷案件,全省各级法院一审审结上述案件127342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批示肯定。全省各级法院一审审结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医疗纠纷、劳动争议、土地承包案件273134件,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大力加强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审判工作,新收一审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66件,同比增长40.43%;民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标的涨幅明显,同比上升38.80%。二是依法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省法院制定出台为全省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全省各级法院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一审审结保险、融资租赁、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19948件,维护金融安全,规范金融秩序。贯彻企业破产法汰弱留强的立法目的,促进淘汰落后产能,保障转型升级,共审结企业破产案件174件。规范公司治理,强化股权保护,一审审结公司治理结构诉讼案件2467件。积极促进对外经济活动,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442件,办理对外、对港澳台司法协助案件589件。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围绕建设创新型省份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大对科技创新的保护力度,依法审结一审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85件。提高对创新程度高、研发投入大、对经济增长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首创发明的司法保护标准,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形成有利于创新的良好环境。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合理配置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资源,开展知识产权专门法院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共有34家基层法院具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位居全国法院系统前列。四是全省各级法院强化法治意识,进一步认识和把握“调判结合”理念,改进绩效考评机制,确保审判工作更加尊重审判规律。2013年,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63.51%,同比下降7.92个百分点,其中,婚姻家庭、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等普通民事纠纷的调解撤诉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同比基本持平;服务合同、股权纠纷、信用卡纠纷等商事纠纷的调解撤诉率同比有所下降;全省法院依法判决一审商事案件61284件,同比上升39.68%,判决率同比增长11.09个百分点。

  行政案件审理情况:2013年,全省法院共新收行政一审案件6194件,同比上升4.03%;审结5783件,同比减少2.51%。一审新收案件中,林业、矿产等资源类行政案件收案465件,同比上升3.10%,城建类行政案件1365件,同比下降0.44%,其中,拆迁类案件579件,同比下降11.20%。

  2013年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司法审查力度,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13年,全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判决结案数为1915件,判决率为33.11%,同比上升12.49个百分点,以撤销、确认违法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62件,占结案总数的4.53%,同比上升2.04个百分点。此外,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5件,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省各级法院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案件1653件,占结案总数的28.58%,同比上升10.46个百分点;裁定准予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888件,准予执行率达92.72%。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普遍增强,一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案件达3738件,出庭应诉率连续两年稳定在90%以上。通过法院释明,促使行政相对人理解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省各级法院一审行政案件撤诉2444件,撤诉率为42.26%。

  执行工作情况:201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18203件,同比上升66.58%,执结261170件,同比上升38.81%,实际执结率66.69%。

  2013年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主要特点是:一是规范执行案件受理工作,严格依法受理执行案件,进一步提升执行实效。2013年,全省各级法院共新收执行实施案件315323件,同比上升68.81%。严格结案标准,提升执结质量,执结标的总金额达626.26亿元,创历史新高,同比上升40.14%。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履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司法拘留5270人次,罚款296件次,罚款总金额1057.03万元,把2860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 “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全面启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试点法院,省法院抢抓机遇,大力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全面落实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截至目前,省法院和13个市的中级法院均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点对点”金融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自然人存款金额近54亿元,覆盖银行将由目前的8家增加至51家,查询金融信息范围将从自然人扩展至法人;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公安、土地、工商等部门的信息联网工作已基本就绪,司法协助查控有效机制初步形成。三是稳步推进网上司法拍卖工作。为最大限度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推进执行标的物处置公开透明,省法院改革诉讼资产变现方式,由过去的委托拍卖转变为法院自行网上拍卖。截至目前,省法院和13个中级法院、59个基层法院已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涉案资产拍卖全部实现零佣金。去年12月18日,首件拍品以15%的溢价交易成功;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开展1个月以来,已成功拍卖涉案资产7件,平均溢价率达到43.84%。

  审判监督工作情况:全省各级法院把加强内部监督作为重要途径,坚决纠正确有错误的原审裁判,坚决维护正确裁判的既判力。一是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功能,规范下级法院向上级法院个案请示,依法审理二审、再审案件,对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予以纠正。2013年,审结二审、再审案件47659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166件,占审结一审案件数的0.56%。二是畅通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渠道,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全省各级法院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2158件,同比上升47.55%;审结10441件,同比上升4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