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党委满意群众认可的姜堰法院人
作者:王国亮 徐庆平 发布时间:2014-02-11 浏览次数:1969
对话背景: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认真践行“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主题,积极服务全区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团结拼搏,锐意进取,各项工作整体协调发展,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绩,实现了姜堰区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机关服务品牌双“十佳”三连冠,公众对法院的认知度、认可度、公信度不断提升。近日,记者专程采访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褚靖娟。
记者:褚院长,争创姜堰区级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机关服务品牌双“十佳”是全区机关、部门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贵院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连续三年被姜堰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十佳”单位,实属不易,可喜可贺。请问你们是如何做到的。
褚靖娟:好的。法院要取得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要在评比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就必须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的中心工作之中,抓好结合,实现共振。在这方面我们坚持做到:一是树立服务品牌,放大能动效应。围绕大局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我们始终坚持这样一种理念,身为姜堰法院人,姜堰的发展、姜堰人民的平安幸福与我们息息相关,必须要为姜堰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姜堰“奋起泰州、崛起苏中”做出积极的贡献。二是树立为民品牌,放大公信效应。围绕护民生,认真实施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程,把群众工作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落脚点,努力做到思想为民、作风亲民、程序便民、实体护民,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个案件。三是树立阳光品牌,放大公开效应。围绕促公信,主动推开门,让公众看得到公正;请进来,让各界触摸到公正;走出去,让百姓感受到公正。四是树立规范品牌,放大廉政效应。围绕强队伍,坚持审判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构建分工明确、管理精细的新型审判管理模式,通过加强机制建设,强化制度落实,逐步构筑干警“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
记者:那么,你们在创先争优、强化为民品牌方面开展了哪些具体措施和活动?
褚靖娟:去年,我院启动“民生审判伴你行”系列活动,通过深入浅出地剖析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维权、婚姻家庭等常见民事纠纷案例,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思维理性维权;成立“高华金人民调解工作室”,对婚姻家庭等简单民事纠纷开展诉前调解,全年成功化解民事纠纷108件;开展“百庭进村,百案讲法”活动,巡回开庭审理案件768件;设立交通合议庭,并派驻到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处理中心,与区交警队、保险公司、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办公,发挥联动优势,9个月来,共审结各类交通事故案件916件,且95%的案件赔偿款在审结后即督促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联合区教育局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到全区50所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与泰达控股、大洋百货、双登集团联合设立三家“青少年爱心帮教基地”,帮助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推进“三百工程”,选派41名法官挂钩联系18家企业、6个重点项目、5所学校、1家医院和11个镇村(社区),定期组织人员到挂钩联系点走访调研,排查矛盾隐患,提出对策建议;除了定期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敞开大门让公众走进法院、感知法院、接触法院外,积极探索民意引入审判工作机制,在顾高人民法庭先行试点,聘请32名社情民意员,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自去年10月份实施以来,先后组织社情民意员参与审理民事案件5起,一起历时13年的叔侄建房纠纷得到成功化解,社会反响良好;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组织开展“千人听案评案”活动,选择行政执法、劳资纠纷等领域典型案件,邀请党政机关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和各界群众旁听庭审、评议案件,活动自去年6月开展以来,已组织12场达千人次旁听庭审,得到各方面响应支持;开通姜堰区法院新浪官方认证微博;设立新闻发言人加强舆情沟通;所有案件庭审、听证、重要信访接待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显示记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及重大民事、行政、信访案件的庭审或者接待音像,全部刻录成光盘,附入案件卷宗保存;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2026份、庭审直播12次。
记者:近年来,贵院的各项工作有声有色,请问今年法院的具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是什么?
褚靖娟:今年,我院的工作总基调是“巩固、提升、创新、突破”;工作目标是“一流的队伍、一流的管理、一流的业绩”,一流的队伍就是要继续全力确保干警队伍“一个都不能少”,一流的管理就是在法院内部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一流的业绩就是在地方把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十佳”作为核心目标,在系统内部实现争先进位;工作重点是“一个坚持、两个加强、三个突破”,即:坚持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不断提高,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在“群众工作、司法公开、破解执行难”三个方面寻求新突破,力求打造亮点,树立法院更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