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细节处抓下去 群众满意涨上来
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4-02-26 浏览次数:1875
近年来,无锡崇安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从细节做起,推出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老娘舅”调解工作室、设立导诉台等工作举措,使工作更方便群众、贴近民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上诉讼服务,利民措施跨一步
“平时都要上班,没空到法院来,如果材料准备不齐,还得来回跑三四趟。”听说崇安法院开通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年底,小刘登录了外网。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材料,没到三分钟,小刘就完成了网上预约立案。次日,当立案庭副庭长王小平给小刘打去电话时,小刘还十分吃惊,“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原来小刘要打的是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不久前,小刘驾车撞上了逆向行驶的何某,造成何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事后,小刘向何某支付了1840元的医疗费和车辆损失。
想到之前曾为驾驶车辆投保过交强险和车损险,小刘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但让其没想到的是,保险公司以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因案情并不复杂,小刘决定走司法程序。
在了解完事情经过后,王晓平立即给予了法律指导,让小刘带好准备诉讼的材料来趟法院,当天下午小刘就来法院立了案。在法官的调解下,小刘拿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款共计6000元。
“网上预约立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是一项新的便民举措。”崇安法院立案庭庭长陆杰介绍,当事人在网上提交了诉讼材料后,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会第一时间审核,并根据案情给予指导、调解和立案。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崇安法院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还提供了民事诉状、公示催告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等材料。
“老娘舅”化纠纷,为民解忧快一步
赵大松立即将王老伯请进“老娘舅”调解工作室,为老伯泡了杯热茶拿了块干毛巾。“这事我一定要找你,我现在谁也不相信!”王老伯刚坐下就打开了话匣子,迫不及待的要把事情说给赵大松听。
王老伯的老伴5年前过世了,其名下有一套房子已经过户给女儿了。但前不久,女儿要让他搬家,“我就这么一个女儿,她怎么可以这么对我!”。王老伯很气愤,认为女儿不孝顺,想让法院出面将房子拿回来。赵大松一边安抚王老伯一边给其女儿打电话。
细问下才知道,王老伯的女儿让他搬家的理由其实是为了王老伯的身体着想。王老伯的女儿告诉赵大松,父亲的身体不好,有关节炎,现在住的房子潮湿,父亲不宜再住在里面,另一套房子则阳光很好,又通风。赵大松听后陪着王老伯去实地察看,而情况正如女儿所说的那样。
随后,赵大松向王老伯解释,并向其女儿提出要和父亲耐心沟通,尊重父亲的意愿,王老伯的女儿也表示答应。
一件民事案件如果按照正常的流程办理,立案、排期、审理、判决等有时往往要一个月甚至更久,但在“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很多事情马上就能得到解决。
陆杰介绍,该工作室不仅在法院里有,崇安区的六个街道都有,平时会有调解员值班,接受群众咨询、就地开展调解和普法工作。如遇到紧急情况,法院还会启用QQ视频调解,法官在第一时间解决矛盾。
据悉,2013年,“老娘舅”调解工作室共化解纠纷近70件。
导诉台引导,温情服务近一步
“您好!按照你说的这种情况,你不是案件的当事人,立案必须要有一份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近日,在崇安法院立案大厅内,过益作为导诉员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引导。
“以前老百姓都认为法律是冷冰冰的,踏进法院的大门都有拘束感,自从有了导诉台,不少群众对法院的工作多了一份理解,为法官的贴心服务点赞。”崇安法院分管立案工作的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潘峰说,设立导诉台后,法院安排法官轮流值班,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最好的方式为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
“法官,我弟弟急需要钱治病,你能帮我想想办法吗?”2013年7月,周某拿着一份判决书来到法院。之前,因周某的弟弟出车祸,撞伤头部,其妻儿都有智力残障。在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肇事司机余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万元。
由于余某是外来务工人员,其购买的小货车也是贷款所得,根本无偿还能力,而保险公司是外地的,赔偿款也迟迟不肯支付。“弟弟的医疗费我们已经垫付了很多,现在医院又通知我们说还需要再治疗,我们真的没有钱了。”周某既着急又气愤。这不,只能来到法院再次寻求帮助。
过益听后马上表示周某可以申请执行,且执行款可以先不用交。在过益的指导下,周某填好了执行申请书,并办好了委托手续。在执行法官的一个多星期的奔走下,终于将保险公司的钱执行到位,交给了周某。
据了解,为进一步做好诉讼服务、信访接待等工作,去年8月,崇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迅速在午间排定立案窗口值班表,中午坚守岗位,对前来诉讼的当事人主动进行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对诉讼确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制作口头起诉笔录等方式给予必要的法律帮助。如遇有来诉来访事项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办结的,主动延长服务时间至事项办结。
于此同时,该院还开辟了绿色通道,对涉及老人、涉暴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案件,采取预约上门立案等措施,方便其行使诉讼权,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减免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