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 在服务中“放大”司法正能量
作者:祁若冰 发布时间:2014-03-05 浏览次数:1153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在司法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促进企业发展、金融稳定、民生和谐与行政执法规范化。
这一系列工作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可,在近期问卷调查中,人民群众对该院的各项工作满意率为95%。在日前闭幕的扬州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该院的工作报告以全票赞成通过。
■促发展 服务企业
位于扬州近郊的江苏牧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牧羊集团)是一家集机械、仓储、钢结构工程等产品研发与制造为一体、年产值逾50多亿元、国内市场占有份额已经达到40%的知名企业。
从2011年开始,扬州市开展领导干部“三下三联三交”活动,扬州中院院长蒋惠琴将牧羊集团作为联系单位,每年主动深入一线,走进企业十余次,为企业举办培训班,讲授专业法律知识,传播诚信经营理念,积极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是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兴盛与繁荣的重要物质支撑,我们扬州法院在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的前提下,持之以恒地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这不仅事关企业自身发展,也是我们人民法院应尽的职责。”蒋惠琴说。
扬州中院建立了7个服务重大项目“司法流动服务站”,构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四大平台:“法企合作”平台、司法协作平台、投资权益保护平台和多元纠纷解决平台。通过法院与当地重大项目办、重大项目企业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信息通报和信息反馈;通过指派优秀法官作为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的司法联络员,建立诉前联动调处机制,加强立案前息诉工作,保证重大项目建设进度;通过公开、公正、公平审理有关涉外案件,努力营造公平、有序、规范的外商投资和参与竞争的软环境。
2013年,扬州中院累计向有关部门发送情况反映近150份,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200多条,回访涉诉企业300多家,为构筑扬州诚信经营而奔走,赢得了党委、政府和相关企业的一致好评。
日前,牧羊集团副总裁高瑞斌在与扬州中院领导交流时说:“我们牧羊集团近几年来的突飞猛进的发展,离不开扬州中院的关心与指导。尤其是像我们这样一个将目标瞄准国际市场的大企业,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行使上,法院给予的帮助与指导,令我们受益匪浅。”
■保安全 服务金融
近年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震荡下行的影响,金融市场出现了前所未有的严峻、复杂局面,涉及金融业的矛盾纠纷呈大幅上升趋势。2013年扬州中院受理的涉及金融业商事案件大幅上升,尤其是涉钢贸行业的金融借款纠纷激增,全市两级法院收案达1600余件。
有鉴于此,该院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商事审判工作中积极推动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及时的司法服务,就成了扬州中院2013年工作的重点之一。
年初,扬州中院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出台了《关于为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化解银行不良贷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考虑到涉及金融的案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复杂性的特点,意见出台后,该院即安排民二庭资深法官,组织全市商事条线干警进行为期3天的专业培训,着重对意见条文进行了一一解读,为此类案件的审理打下了坚实的知识基础。
在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过程中,扬州中院坚持以“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执行”为原则,又好又快地审理执行此类案件近1600件,保障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将相关损失最小化。
同时,法院积极主动,牵头构建经济形势防控预警机制,即由法院、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主管部门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摸底工作,对可能影响全市金融安全的群体性事件及不稳定因素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制定相应措施,加强源头防范。建立多维度的沟通平台,加强政府、金融机构、法院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
扬州中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推动建立了信息共享及联席会议制度。该院与该市各银行定期举行联席会议,定期向银行提供已生效民商事案件判决书及其执行案件裁定书等信息,内容包括判决、调解、执结、执行和解、执行中止、执行终结等情况。各银行可以将上述信息作为以后信贷决策的依据,起到了堵漏补缺的功效。
近日,扬州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谢正义在扬州中院报送的《关于金融借款纠纷的调研报告》上作出批示:“优化金融法制环境的专项治理,你们做得很好。几个金融机构都给予了很好的评价。”
■促和谐 服务民生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处于解决矛盾的最终环节,既是经济利益的‘调节器’,又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充分利用司法裁判权主动积极维护民生权益,不断做好司法服务民生的大文章。”蒋惠琴说。
2013年,扬州中院不断加大司法保障民生的力度,创新并践行便民利民举措,启动了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了“保障民生权益”专项保护活动,主动向社会公开12项立案服务承诺,扬州中院全年为困难当事人减免诉讼费282万余元。
该院确立了全面推进“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工作纲要,着力以打造“互联网庭审直播、审执流程全公开、裁判文书上网”三大平台,全面推进司法公开。
截至2013年底,该市共开展网络直播案件20余起,举办案件新闻发布会21场次,并通过新闻媒体、“以案说法”评析、送法进基层等活动,向群众传播司法动态,布道法律精神,确保了人民群众对审判活动的知情、参与和监督。
为了进一步服务民生,让群众了解具体案件的进展,扬州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置触摸屏,依照法律规定和审执管理所明确的案件流程的各个环节节点与期间,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录入案件审判流程信息,接受当事人现场查询,让审执流程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
裁判文书是直接承载审判活动,体现审判结果的“司法产品”。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中,扬州中院上网率位居全省各中级法院前列。
倡法治 服务行政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一直以来,行政诉讼在法院司法工作中处于相对薄弱地位,广大人民群众对行政纠纷的司法诉讼或多或少持怀疑态度。一般而言,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持异议,解决渠道常常有复议、诉讼、信访等。如今,在扬州,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选择行政诉讼。
“在我们扬州,对于我们普通老百姓而言,当行政机关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时,我们第一选择就是到法院解决,因为扬州中院就是‘做依法行政的推进器’。一个行政诉讼当事人吴某说。
依法审理好每一起行政案件是人民法院的天职。
华乐电气公司是一家引进入驻科技软件园企业,在企业建设进程中,某区政府房管部门存在不当行政征收行为。案件诉至法院,承办该案的王法官进入实地考察、取证6次,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数次约谈,最终以确实、充分的证据维护了华乐电气公司的合法权益,为科技软件园这一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扬州中院行政庭法官工作细致入微,工作精神令我们感动,有法院这个坚强后盾,我们在扬州投资兴业没有了后顾之忧。”华乐电气公司负责人说。
2013年,扬州中院还积极创新司法服务机制,采取定期举办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一案一建议(司法建议)”、“1+1(一行政机关一法官)”热线联系制度等举措,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我们行政庭在依法做好行政审判的同时,要积极主动地走出去,为行政机关提供行政司法服务。”扬州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谢应松说:“我们要针对不同单位涉及不同法律的特点,有针对性、选择性地进行法制宣传,着力促使全市行政人员进一步提升法律素质,进一步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公正、文明、高效执法。”
2013年,该院行政案件判决结案率达88%,创历史新高,全市一审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7.24%。
“扬州中院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坚持以案说法、以案析法、以案明法,保持耐心、决心与恒心,为行政机关做了大量细致入微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们平安扬州、法治扬州建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扬州市副市长王玉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