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0,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党中央的重大决定、部署,各方各级都应积极贯彻。近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并再次强调,制定出一个好文件,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文件。

 

决策的生命在于落实,人民法院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不仅需要干事业的气魄、惠民生的用心,利长远的谋划,更加需要知行合一的落实。基层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直接,处于党的群众工作的“一线”,是中央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前沿”,更加要注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切实将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科学合理的落实方案是执行力建设的基础。制度设计是否科学合理、针对性是否明晰,关系着目标的顺利实现。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必须避免一知半解、断章取义、生搬硬套,要在吃透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地区及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落实方案。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批示,站在党和国家的工作全局的高度,明确指出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对于基层人民法院而言,就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地区以及工作实际制定科学的落实方案,既要杜绝“眼高手低”,徒陈空文,又要防止不切实际,偏离方向。今年以来,新浦区法院新一届党组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立足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依法服务保障大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以及强化司法政务管理五大项目,确定了29项全年重点工作,以目标化管理为核心,确定各部门所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并提出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夙夜在公的责任意识全面推进法院工作

 

二、率先垂范是执行力建设的关键。为政之要,重在执行,贵在自觉,制度的生命力就在于贯彻执行,“上行下效”、“上梁不正下梁歪”等充分说明了领导干部的率先垂范是保证决策真正落实和执行的关键。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让领导干部不仅仅充分履职,更要努力做到“向我看齐”,坚持行动先于群众,标准高于群众,要求严于群众。对于基层人民法院来说,执法办案是第一要务,新浦区法院坚持发挥院领导班子带头作用,将院庭长首先定义为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活动,仅2013年,全院院庭长共承办各类案件645件。今年以来,更加注重院庭长办案的质量,院庭长通过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将相关案件办成能对同类案件起指导作用的案件,规范法律适用,统一裁判尺度。

 

三、敢于担当、破解“中梗阻”是执行力建设的重点。中层干部承载着承上启下,协调各方、参谋智囊的作用,因此最重要的精神品质就是敢于担当。敢于担当,就是敢于负责,具有想干事的进取精神,能干事的务实精神,干不成事不罢休的负责精神。法院的科学发展、工作目标的实现都需要中层干部切实发挥作用、负起责任,要立足于干成、勇于奉献、勤于工作、善于落实。新浦区法院通过建立月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目标落实进度,努力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竞争氛围,让肯做事、多做事、做实事、干成事的部门负责人得到表扬,对于少数精神状态不佳,工作实绩欠缺,要位子不敢挑担子,要待遇不敢担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及时采取组织措施,促其自警自省。

 

四、注重细节是执行力建设的落脚点。“难事始于易,大事始于细”,要贯彻落实好上级的重大部署,就必须紧盯末端,着眼于细节。作为基层人民法院,审执过程任何一个小疏漏,任何一点细小的失误都会对涉案当事人造成伤害,都可能摧毁司法公信根基。必须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首先从细节抓起,积小胜为大胜,累小成为大成。近年来,新浦区法院通过对审判流程节点、案件审限、裁判文书审签、庭审程序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把控,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改,一个陋习一个陋习的纠正,将审判工作“无差错”内化为审判人员的自觉行动,不疾不徐,循序渐进,始终保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势头,把小事做细,把细事做透,“以小见大”、“以小博大”。

 

五、强化督查追责是执行力建设的保障。落实的保障在于督查,没有有效的监督,就不可能形成很强的执行力。从基层人民法院本身来说,审判部门需要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来提升执行力,执行部门需要努力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最大限度得到实现,快速执结案件来提高执行力。而综合部门则要立足自身职责,以督查促提升。新浦区法院充分发挥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狠抓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通过开展审务督查、案件评查、分析总结等方式来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法官犯错误的机会。责任追究落实到位,是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重点,新浦区法院为确保制度执行落到实处,加大问责力度,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对责任人员的追究,坚持以监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2013年,包含1名院领导在内的61人被批评教育,5人被处以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坚实的“防火墙”。近年来,新浦区法院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两评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审判绩效先进集体”以及“江苏省优秀法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基层人民法院作为政策执行的“最后一公里”,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要以舍我其谁的豪气、锐意进取的气势、务实为民的作风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潮中谋之有道、抓之有方、督之有效、保之有力,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完成,要立足于司法审判实际,通过一个个个案的审理来积累司法公信,让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