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江苏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探索“案件背后”的问题,不断强化司法“社会责任”,针对隐患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五年间向社会各界发送司法建议9800件。从个案司法建议,到类案司法建议,再到综合性司法建议;从局部性司法建议,到整体性司法建议……司法建议六成以上得到了被建议部门的回应和主动整改,司法建议越来越凸显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

  各类司法建议中,江苏各级法院特别注重就人身损害、社会保险、食品安全、医患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各级法院密切关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运用司法建议手段预防纠纷、化解矛盾。

  2011年起,江苏高院建立司法建议发布制度,每年年初均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全省“十大司法建议”,社会反响良好。在2012年第一届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评选中,江苏法院有1件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国法院十大司法建议,5件司法建议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司法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霞光幼儿园园长  蒋宇霞

  结合“乐燕饿死女童案”等案件审理情况,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就未成年人保护存在的法律空白,向南京市人大提出立法建议,这条建议给我印象最深。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常州工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  红

  司法建议以其“柔性指点”取得推动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促进改善民生方面的“刚性效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这是其价值所在。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李  晴

  网络安全是老百姓日益关注的问题。希望江苏法院结合此类案件的审理,积极探索案件背后的问题,多提出有效打击网络安全犯罪的司法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  玲

  江苏法院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在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排查、剖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促使相关问题得到解决,体现了建议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