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公正司法底线
作者:徐 军 发布时间:2014-03-19 浏览次数:1210
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重要批示中指出“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人民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法官是法治天平的捍卫者。面对当今多元的社会价值观、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纷繁的利益诱惑面,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人民法官队伍建设具有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强化精神“补钙”,转变思想筑牢防线。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人民法院应当更加注重给每位法官精神上“补钙”,保持人民法官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一是注重全面到位。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决策执行力、自我约束力开展“大讨论”,引领法官具有“坚定原则性、强烈事业心、满腔正义感”。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办案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办案件、干工作。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举办“法官职业伦理规范”征文、“细节体现法官职业素养”演讲等活动,引导法官勤勉敬业、保持中立、行为规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坚持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广大干警算好经济账、家庭账、自由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注重入脑入心。强化警示性,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功能,定期组织干警倾听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触动其思想灵魂深处。强化互动性,建立常态化纪律作风全员约谈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改正。强化亲情性,大力推行“廉政亲情寄语”等活动,充分发挥亲情血缘关系的感化、影响和教育作用,促使干警算好“亲情账”。强化示范性,积极选树培植先进典型,充分运用榜样的力量,鼓舞人、激励人、引领人,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三是注重防微杜渐。慎重交友,教育法官在交友环节上慎之又慎,千万不能乱交友、滥交友。严拒吃请,教育警示法官凡是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场的饭一律不准参加,凡是事先知道请客是为案件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不准参加,建立拒腐防变的“隔离带”。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教育干警坚决反对“四风”,坚守道德底线,绝对禁止进入伤风败俗、低级情趣的娱乐场所。
坚持重心下移,强化基层夯实基线。基础不牢地动山摇。95%以上的诉讼案件经过基层人民法院的初道司法程序,“一审司法产品”质量优劣不仅直接关系到上诉审案件数量,更是直接主导着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抓基层法官能力作风建设就是抓住了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龙头,抓住了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一是狠抓基层法院班子建设。要将主要精力、主要心思放在推进办案、质量把关和信访化解上,对审理或讨论案件要做到心中有底,确保案件不出问题。针对个别法院队伍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和倾向性要真抓敢管,确保队伍不出问题。要作廉政勤政的表率,慎权、慎欲、慎独、慎微、慎行,通过自身一言一行、一举一止给身边干警做好示范,确保自己不出问题。二是狠抓基层法院能力建设。通过认真落实职业导师、领导对口联络青年干警、多岗历练等制度,强化人才储备、正向激励、考核管理等措施,促进青年干警尽快成长成才。通过举办办案、服务、创新“三大技能”培训班,通过封闭式培训、菜单式教学,提升广大法官的综合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办案质效、涉诉信访实质性化解、司法调研与裁判文书等大比武活动,激发干警能力提升的内生动力。认真落实中院院、庭长及审判长挂钩联系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制度,助推基层法院司法能力提升。三是狠抓基层法院作风建设。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作风问题,及时建立完善制度并狠抓执行,切实发挥制度的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作用。加大对明察暗访录音录像设备的投入,配齐配好隐藏式微型摄像机等装备。对发现的违纪违规和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的行为进行现场查究。严格落实司法巡查制度,着力在“力度、深度、严度”上下功夫,确保不走过场、不打招呼、不留情面。
从严监督管理,规范行为确立红线。权力失去监督必将产生腐败。司法权的运行并非“真空”状态,面临着外界复杂的干扰诱惑。因此,人民法院要加大监督防范力度,审判执行权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要落实到哪里,堵死司法权寻租的空间。一是要突出重点岗位。针对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等部门与当事人联系较多,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容易出现廉政问题,要对他们进行合理分权,进一步厘清法官、合议庭、审联会、审委会等审判组织的定案权限和运作机制;进行公开示权,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进行有效控权,加强审判管理,深化检察监督、社会监督,对重点部门权力运行进行刚性制约,真正将司法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突出重点环节。盯牢分案操作环节,加大对随机分案工作督查力度,源头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盯牢非监禁刑适用环节,建立适用缓、减、免处罚案件文书上报和专项评查制;盯牢民事案件调解环节,建立调解案件风险评估背书制,强化院、庭长对调解文书的审核把关;盯牢执行款物交接环节,加强对执行款物交付流程、方式、手续等方面严格监管;盯牢鉴定评估环节,具体做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鉴定机构名册、选择程序、摇号结果“四公开”。三是突出重点人头。要高度关注发改案件过多人员、信访投诉过于集中人员以及热点岗位长期工作人员,对此,要从廉政建设防范角度考虑,将该类人员列入重点监督范围,采取案件质量评查、八小时业外活动监督、回访案件当事人、易岗交流等措施,便于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及时清瘀排毒,公正司法坚守底线。司法不公不廉是人民法院队伍身上的“瘀血”和“毒素”。人民法院要依法依纪加大查处力度,及时清除“瘀血”,排除“毒素”。只有查处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执行力和纪律的约束力。一是重视主动出击。要重视信访举报,把信访举报作为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对匿名举报,只要线索比较清楚,也要坚决一查到底。要重视案件质评,常态化进行质量评查,严格进行违法审判过错责任认定,发现一起,严处一起。要重视线索移送,发现审理执行中有重大违法违纪疑点的,要及时报告院纪检监察部门,及时移送相关线索材料。二是突出查处重点。要重点查处说情打招呼行为,接到举报一律严查,经查证属实,不管是谁,一律严惩,狠刹此股歪风邪气。要重点查处法官与律师不正常交往行为,建立网上举报、案件当事人回访、信访梳理等制度,严肃查处与律师关系过往密切的反面典型,切实防止法官与律师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要重点查处八小时业外违纪行为,通过定期开展走访家庭、推行干警业外随机抽查报告制、加强明察暗访等方式,将监管镜头拉伸至干警业外“社交圈”和“生活圈”,促使干警管好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牢自己的腿。三是敢于动真碰硬。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以“零容忍”的态度、铁腕反腐的精神,对法院内部违法乱纪的人,坚决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法院领导干部充当“和事佬”,查处上“失之于软、失之于宽”,最终造成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的,严肃追究其领导责任。在坚持严格查处的同时,对那些反映失实,歪曲法律、误解法官甚至诬告陷害的,要在查明情况后以适当的方式及时澄清,让遵纪守法、依法办案的干警放下包袱,坚持原则,秉公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