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俊:法律学人的成长之路
作者:韩俊 发布时间:2014-03-20 浏览次数:1169
近日观看了韩国SBS电视台出品的以法律为背景题材的校园爱情剧《爱在哈佛》,深感这部十年前拍摄的“老剧”依旧青春不老而打动人心。该剧主要描述了一群韩国留学生在哈佛的求学历程、爱情故事以及履职法路的纷纷世事。剧中男主人公金贤遇出身韩国法律世家,家境优越,上进心强,野心勃勃,不向恶劣环境低头,不愿受金钱、名誉、权力的束缚。女主人公李书仁系赴美的韩裔贫穷移民的后代,美丽善良聪慧且自强不息,为体恤父亲、完成学业而昏天暗地地打工,但在艰难困苦中从不丧失希望,面对威逼利诱亦不妥协主张。他们在哈佛校园中经过一系列的巧合与误解逐渐相识、相爱,并最终渡尽劫波,携手人生。感动唏嘘之余,就英美法系法律学人的成长路径亦有些许感悟和触动。
异常的勤勉治学。“哈佛图书馆的灯火不会熄灭”。剧中,吱吱嘎嘎响的沉重木椅, 几百年间慢慢被腐蚀的藏书,以及通宵达旦埋首苦读的莘莘学子成为哈佛图书馆永恒的风景。特别是法律学人为了完成繁重学业需要在浩如瀚海的经典名著、法律文本、指导性案例中长途跋涉和苦苦寻觅,能够挤出的休闲、交友时间实在少得可怜。台湾民法硕儒
别样的教学方法。一是重视案例教学。剧中所述的法学院的凯恩斯教授以严苛和不近人情而著称,每次课前均布置一些实例题,并附上一大堆需参阅的书目。于是乎哈佛图书馆中,所有的学子都在写东西,而且每个人的前面都摆了很多书,都在写报告,写实例分析;有的还组成讨论小组,在分工合作解决个案问题中加深了对法律原理和规则的理解,几年积累下来进步可谓不小。法律学者们亦时刻关注法院的判决,及时将司法实例引入课堂,引导学生探讨发现蕴含在判决中的法律原理,共同参与法律的形成和进步,推动法律的发展。而反观大陆法学院,图书馆的场景大多是学生们在看书,或用笔画来画去,或嘴中念念有词,或摘抄一些句章。法学教学中对司法实例的关注度、敏感度均有所不够,组织学生的实务训练亦有不足。二是重视写作。英美法系的学生从大一开始就在写案例报告,遇到问题就去查资料、整理,并注意严谨的学术规范的训练和养成(金贤遇在一次案例报告中引用别人的观点但未标注,立即受到教授的严厉斥责和学友的冷嘲热讽),精准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较强。确实,在动笔写作的问题上应该勇敢一点、大胆一些,有时并不需要在自己完全搞懂的情况下才去写某个问题,写一篇增进一点积累,从完全不懂到渐渐有所了解甚至有所创造,使得自己的法律素养日渐增进。
强大的法律力量。在法治国家,法律的力量无处不在,无比强大。用之于正途,可以救人于水火;用之于邪路,可以陷人于危境。剧中,李书仁路遇一位危重病人,必须紧急对其行气管切开术,否则超过一定的时间病人将会窒息而死。在专业医护人员没有及时赶到的情况下,尚为哈佛医学院学生且没有医师职业资格的书仁为病人进行了手术,病人虽然脱离了危险,但却留下了一些后遗症。因书仁无证行医的行为违反了美国的法律和哈佛的校规,病人的家属在律师的建议下起诉书仁和哈佛医学院,书仁面临着退学和法律制裁的双重困境。在此情况下,哈佛法学院的金贤宇在近乎皓首穷经般的努力后,终于找到了有利的先例——善良的撒玛利亚人的法律(good Samaritan law),最终使书仁免受非难。相反,剧中的另一位男主角洪政民作为一方辩护人,为了让替对方当事人代理的金贤遇知难而退放弃诉讼,一度布下让金贤遇贿赂证人的陷阱,差点令金贤遇被吊销律师执照。美国法官罗伯特•N.威尔金在1938年出版的《法律职业的精神》一书中指出法律职业的实质是:以专业奉献和牺牲精神追求公平正义,通过维护和保障法律来促进社会平衡有序。法律职业人作为“正义战胜强权的最后一班守卫”(引自前书),自应强调职业伦理道德的建设和守持,一旦背离正途助纣为虐沉沦不拔,终究将自我毁灭。
莎翁曾言道:“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感兴趣的朋友在闲暇之余不妨观赏、体味一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