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青春走在阳光下
作者:房春娥 发布时间:2014-03-21 浏览次数:1947
三月的淮河两岸,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在这里,淮阴区法院青少年维权的“融冰”行动正在火热展开,通过寓教于审“破冰”、前科封存“融化”、前期预防“活水”,唤醒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竭尽心力让青春走在阳光下。
破冰——驱散失足少年的心理阴霾
16岁的小王,原本应该在校园快乐的学习,可他却不思进取,与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去年11月份,小王参与了一起拦路抢劫,走上了犯罪道路。
随后,一份详细分析小王犯罪情况的《告家长书》递到小王父母的手上。为缓解小王的对抗情绪,采用谈心式的“圆桌审判”,小王的父母也来到法庭上。亲人的滚烫泪水和法官的循循善语温暖了小王麻木的心灵,他流着泪说:“是我不懂事,妈妈对不起,我错了,我一定改邪归正。”
最终,根据小王的犯罪情节和认罪表现,判处了缓刑。
判决后,一份《司法建议书》送到了小王的学校,建议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新学期开始时,小王又坐进了明亮的教室,开始了新的人生。
庭审已经成了改造未成年犯的重要阵地。
根据需要,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以圆桌审判方式,从庭前的调查、走访、庭审中的问答,至判后的跟踪考察,法官都用平和的语气,有时像家长,细心呵护;有
“让庭审充满爱,让爱挽救心灵,这是少年审判工作的理想模式。”淮阴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尤铁梅表示。
2013年,该院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121件,25岁以下的被告人共193人,93人被判处非监禁刑,其中5人被免予刑事处罚;而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被告人中,67%以上都被判处非监禁刑,为未成年犯重获新生创造了条件。
融化——卸掉失足少年的成长包袱
“从今天起,我将是一个崭新的人,不再有包袱,不再担心被歧视,我的人生重新开始啦!”
和小张一起被封存犯罪记录的还有11名未成年犯。
犯罪记录封存,是该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一项重要帮教举措。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被告人,在判决生效后,将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封存后,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犯罪记录,以确保犯罪少年能步入正常的人生轨迹。
与此同时,该院还与淮阴区人才服务中心联系,开展帮扶就业活动,为失足青少年构筑起重新开始的平台。
应聘到一家服装企业的小娟兴奋的说:“虽然我现在是给别人打工,但是等我再长大一点,我要自己开服装公司,做自己的名牌!”
针对在校学生法制意识淡薄,淮阴法院还开展了“院校共建”活动。
从去年11月份起,该院与区关工委、区职教中心联合开展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4名法官受聘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通过开设法制课、组织学生旁听庭审、巡回审判、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指导模拟法庭等活动,提升在校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守法用法的意识。
活水——赶走问题少年的不良倾向
“小刚,这次月考成绩怎么样啊?”“三八节”前夕,少年庭庭长郭云红来到某中学看望曾经误入迷途的未成年犯小刚。
“郭妈妈,这次我数学考了一百分,英语也还可以,但语文作文我写的不太好…”小刚腼腆地说道。
小刚是一名年仅15岁的初三学生,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农村家庭,父亲有轻度智力障碍,母亲在其出生后不久就去世了,现在一直跟着奶奶生活。他因追求哥们义气跟随一群“大哥”在网吧打架斗殴,结果造成他人重伤,后因年龄未到达刑事责任年龄而没有被追究。
郭庭长了解了小刚的基本情况后,立即将其纳入“铁肩柔情好妈妈”志愿服务队的帮扶名册中,建立了帮扶档案。聘请一名心理老师进行引导教育,带他到刘老庄烈士陵园接受传统教育,带他到家中与自己同龄的孩子做朋友,以正能量感化,用真性情温暖。在郭庭长的帮助下,小刚的成绩直线上升,由“问题少年”变成了好学上进的阳光男孩。
提前介入,建立“问题少年”档案。对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因年龄或情节而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少年”,逐一建立档案,并邀请关工委、妇联、教育部门合力帮教。
“铁肩柔情好妈妈”是由淮阴法院女法官自发组成的一支专门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志愿服务队,经常性深入省内少管所、辖区中小学看望失足青少年、心理有障碍的学生,鼓励他们战胜自我,走进阳光,苦练本领,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融化坚冰待时日,爱暖心田总关情。淮阴法院,这个有着“江苏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的先进集体,在青少年维权的征途上阔步前行,为青少年的健康阳光成长撑起了一片湛蓝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