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啄木鸟”细啄社会管理
作者: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3-31 浏览次数:1915
一份司法建议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份司法建议带来了一方百姓的幸福安康,一份司法建议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近年来,淮阴区法院以案件审判为抓手,探索发现“案件背后”的问题,加大分析研判力度,积极撰写发送司法建议,为建设幸福新淮阴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心发展,法律诸葛献良策
“良药苦口利于病,虽然司法建议不顾情面的揭示了公司管理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但是提出的十条建议却在六个月内为公司减少贷款损失近百万元,真是不服不行。”天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张总感叹道。
据统计,2013年1至9月份,该院审结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案35件,标的金额近2800万元,相比2011年、2012年案件数分别增长46%、31%,标的金额分别增长143%、86%。
在审理该类纠纷中发现,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违规放贷和借款人盲目借贷是发生“收贷难”的主要原因,并且由于涉案被告常常联系不上、下落不明,致使出现“送达难”困境。“两难”问题影响了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延长了案件审理期限,造成司法资源浪费。
2013年9月,该院向天一、源峰等5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发出严格落实借款用途、加强贷款风险控制、实地审核借款人身份、增加“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十条司法建议。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收到建议后,立即组织员工学习,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修改,明确将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的签署作为放贷业务的前提条件。6个月后,该类案件数较同期减少56%,不良贷款减少600余万元。
关注民生,司法卫士保平安
自2000年以来,淮阴区法院几乎每年都要受理因桥梁管理或维护不当而发生的致人损害案件,此类案件涉及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较大。为此,该院成立专题调研小组,联合当地高校法学教授奔赴实地调查研究,举行由法官、教授和交通局负责人参加的研讨会,并向淮阴区政府、区交通局发送司法建议。
淮阴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这份司法建议:专项拨款1190万元对辖区内26座危桥进行改造,建立农路农桥长效管理机制,加大道路桥梁安全意义宣传。
“只有让人民群众受益的司法建议,才是得民心的好建议”。淮阴区法院院长尤铁梅铿锵有力的说道。
近三年来,淮阴区法院通过审理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发现隐患性、典型性、源头性问题23个,向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13份,切实保护了老人、妇女、儿童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注重规范,内外监督促成效
作为司法审判一项延伸职能,司法建议的目光不仅指向经济发展、民权民生,还对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使公权力予以关注。
近期,在受理你单位申请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中发现如下问题:一、调查笔录不详实,不能反映被征收人违法生育情形;二、征收决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三、征收决定存在认定事实不清……2013年7月份,该院向淮阴区计生委发出一份规范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司法建议书。
“在多起申请执行案件中,由于执法人员未按法定程序办案引发被征收人不满,出现闹访、缠访,自从采纳了法院的司法建议,就没再发生此类问题。”区计生委杨主任说。
打铁还需自身硬,绣花要得手绵巧。只有规范化的管理和高质量的要求,淮阴区法院司法建议工作才能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实行建议备案登记制度,办公室为建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分类、编号;制定建议管理规定,确保建议工作规范实效;组织开展建议交流培训、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建议工作水平……
司法建议工作关键不在于“发出”,目的不仅是“回复”,更重要是“落实”。三年来,该院先后发送198份司法建议,从个案司法建议,到类案司法建议,再到综合性司法建议;从局部性司法建议,到整体性司法建议,70%以上得到回应和整改,凸显司法“啄木鸟”促进社会管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