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召开“金融案件诉讼对接座谈会”。辖区数十家金融机构对与法院共同探讨金融审判互动新途径表示欢迎和肯定。辖区某银行机构负责人说“园区法院这一做法有利于增加金融审判透明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规范自身行为”。

 

近几年,入驻苏州工业园区的金融机构以每年60%的速度增长,几十平方公里云集了528家中外资金融机构,是全省金融机构最密集的地区之一。 去年,园区法院受理金融案件1454件,诉讼标的13亿。今年一季度金融案件受理量又同比上升50%,并呈现出标的大、处理难等特点。

 

在此背景下, 园区法院提出了“法院工作必须主动接轨金融综合改革,助力金融创新”的指导思想。本着这一理念,园区法院成立了江苏省首家金融审判庭。

 

年青的金融庭,年青的审判员

 

园区法院金融审判庭法官的平均年龄不过30来岁,全部拥有硕士学位。但是金融审判专业性强的特点,对年青的金融审判庭来说,每天仍面临着更高的专业性挑战。

 

因为队伍年轻,金融庭法官在审理金融商事案件时,常常会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遇到新情况。

 

为构筑金融审判的人才高地,园区法院从培养专家型法官队伍入手,对审判人员专项培训,与高校建立共建平台,定期召开研讨交流会,丰富法官的金融知识,了解金融行业惯例。同时,积极运用外力资源,建立专家智库和专家陪审制度。

 

如今,除了正常办案,就是研究金融审判案例,然后找金融专家进行交流。这已成为金融审判庭法官的工作规律。

 

“与学者们探讨,为很多立法空白处的纠纷解决提供了有益参考。”金融审判庭法官对智库的作用赞赏有加。

 

走出一条审务创新的实践之路

 

一边是五花八门的金融创新跃跃欲试,一边是形式各异的金融纠纷层出不穷。园区法院金融审判工作着力在审理机制上想办法,在审理流程上做创新。

 

——提升类案专业化审理水平。组建银行类、融资租赁类、保险类专业审理团队,强化金融专家陪审机制,发挥专家智囊作用。

 

——建立裁执分离及紧急保全反应机制,有效降低财产转移和藏匿的风险,最大限度地提升诉讼保全效率。去年以来,园区法院赴外地进行财产保全1000多人次,累计行程30多万公里,保全财产标的额十多亿元。

 

——完善金融纠纷快速化解通道,对金融案件集中管辖、精细划分、专人专审,搭建“电邮”送达平台,强化立案、送达、保全、审判、执行等环节的配合和释明。

 

不仅审判效率提高了,令人头疼的涉金融案的执行也有了明显改善。 园区法院与国土、工商、税务、银行、证券、房管、公安等掌握财产登记、身份信息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搭建的信息互通平台充分共享信息。借助征信体系的完善,定期开展金融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对金融债权案件的被执行人发出“财产申报令”、“限制高消费令”、限制出境等,有针对性地扩大财产查控范围。

 

去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简报》专门介绍了苏州园区法院金融审判的创新经验,在法院系统引进较大反响。

 

法律智慧对冲突利益的取舍和平衡

 

园区法院金融审判思路没有停留在单纯办案的传统模式上。针对金融审判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多地思考科学的裁判理念和专业的法治思维,寻找金融审判工作在当前经济环境下的最佳平衡点。

 

法官们尽力做到裁判突出“巧”字,调解突出“活”字。运用法律智慧对冲突的利益和价值进行取舍和衡平,这种睿智的取舍对法律空白点众多的金融领域至关重要。

 

2013年春节前夕,某银行一纸诉状将一家处于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告上法庭,这家科技企业为另一家企业的2000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而贷款企业资不抵债。法院对这家科技企业财产进行保全时发现,企业还在生产,工人们正等着年终工资发放。经法官多次协调,制定了对企业资产逐步解封的方案,促使企业再融资后能够保障正常生产和回笼资金。

 

“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发生纠纷,其实手心是肉,手背也是肉,我们不想让金融机构损失资金,也不想让企业因资金问题‘胎死腹中’,所以促成和解对双方来说才是双赢!”承办法官认为。

 

去年以来,园区法院审理的金融案件中有61.28%案件通过调解或撤诉结案。

 

审判部门与金融单位联动

 

作为苏州唯一的“金融审判创新实践点”,园区法院着力引导金融行为规范化,提前化解风险,将促进金融环境良性发展作为自身目标。

 

2013年以来,院党组分别率队走访辖区金融单位30多次。通过调研,园区法院发现每起金融案件背后,几乎都存在着金融机构法律意识有待增强的共性问题。

 

对此,园区法院防范金融风险逐渐形成了司法建议、典型案例、法律宣讲的“三大法宝”。 对企业来说,这些来自审判实践的经验和教训比商学院的课程更有价值。

 

园区法院与苏州银行业协会结成“和谐共建”单位,定期向协会通报典型案件、审判难点和热点问题。编发了规范担保行业发展的司法建议,促成园区担保业协会的建立。

 

去年年底,园区法院发现渣打等外资银行一些异于内资银行的做法,如推出无抵押担保的借款合同,其合理性有待商榷。通过走访调研,对银行的资信审查程序提出司法建议,受到了外资银行的好评。

 

春华秋实。每一次执法理念的更新,都给司法活动带来一次跨越。园区法院金融审判思路出新,举措良多,可谓“长袖善舞,八面来风”。为不断完善金融审判机制规范奠定了基础,也为当代法院公正高效的主流形象,添加了有力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