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国首创委托司法鉴定机构网络平台 确保公开透明
发布时间:2014-04-10 浏览次数:1332
中国江苏网4月8日讯(记者米格)要不了多久,江苏的诉讼当事人寻找司法鉴定机构将更加简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建立全省法院统一使用的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明日将发布接受鉴定机构报名的公告,范围不限省内,宽进严管。
司法更公开 属全国首创
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在电子信息平台建立后,江苏省各级法院在诉讼活动中对专门性问题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都应从电子信息平台中产生。这是江苏法院为落实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更是全国法院系统司法鉴定领域的初次探索。
记者了解到一组数据,2013年全省法院委托鉴定案件数为45743件,涉及鉴定类别多样,达到42个,其中委托法医临床类鉴定案件最多,为31504件,占68.87%。省高院介绍说,委托鉴定案件数量也逐年增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工作是审判的一个重要环节,鉴定意见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
以往弊端多 新招更公正
在以往,委托司法鉴定的做法是,由各市中级法院编制分类随机备选机构名录或委托鉴定机构信息库,形成编制委托鉴定机构名册。但是弊端是部分鉴定机构被排除在备选名录之外,各地法院对违规鉴定机构做出暂停委托或停止委托决定的依据不一,处理不同。
更重要的是,各地法院随机备选机构名录不便于当事人查询,有极少数法院工作人员存在直接指定、变相指定鉴定机构等违规行为。
为了防止法院工作人员在确定和选择鉴定机构环节的暗箱操作和违规违法行为,提高全省法院确定和选择鉴定机构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今后,江苏法院不再编制委托鉴定机构名册,改变为统一使用全省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
凡列入《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司法鉴定机构,或符合相关行业资质等级标准的其他鉴定机构,都可以自愿列入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平台。人民法院不再附加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以外的附加条件,并实行动态管理,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随时列入,公平对待每一个鉴定机构。
为此,江苏省高院专门形成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委托鉴定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选择更简便 方便当事人
《意见》中要求,鉴定机构进入电子信息平台时应就规范廉洁执业、期限内结案、按规定出庭、合规收费及司法援助等做出承诺。若有鉴定机构失信、违反承诺的情形发生,法院将对其暂停委托或停止委托,以约束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规范廉洁执业,保证鉴定质量,督促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履行义务,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明日江苏省高院将在《江苏法院网》发布公告,以及报名规范,方便全省3000家以上鉴定机构集中报名。公告明确了各类机构的集中报名网址、时间、联系方式、举报电话以及提交《规范廉洁执业承诺书》的地点等事项,鉴定机构报名不需要到法院办理手续,整个报名的过程不需要和法院工作人员打交道。
该电子信息平台建成后,除了司法更公开的利好外,当事人的查询也显得非常方便,需要哪个鉴定机构,点点鼠标一目了然。比如,当事人需要进行伤残鉴定,通过江苏法院网该电子信息平台输入“法医临床”后,可以迅速查询到江苏省内外所有列入信息库的法医临床类鉴定机构。再输入城市名称,即可以查到该城市的法医临床类鉴定机构,可以了解这些鉴定机构的详细信息,以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