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是新形势下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需要深入回答的重大课题。弄清“为了谁”,才能找准前进的目标方向;弄清“依靠谁”,才能找到工作的力量源泉;弄清“我是谁”,才能把握自己正确定位。自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参加集体学习和自学,我进一步深刻理解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我们党在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优良传统。我们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正确理解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答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

 

为了谁。一切为了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解决好“为了谁”的问题,关键是坚持与群众站在一起,群众的立场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体现了对群众历史地位和作用的深刻认识,体现了对社会发展的科学把握,体现了对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坚定追求。只有真正领悟了群众立场的真谛,才会自觉自愿、发自内心的服务群众。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回答好“为了谁”的问题,就是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我们要主动将审判工作根植于全县经济发展大格局,拓展审判职能,探索司法服务大局的新途径、新方法,为发展护航。我们要自觉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措施服务民生,谋民利、解民忧、保民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好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依靠谁。一切依靠群众,是我们党的根本原则。人民群众是党和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力量源泉。“依靠谁”就是要铭记我们所要依靠的力量,就是要从这个群体中去汲取智慧,就是要在这个群体中推动社会的进步。离开了这个“依靠”,党和国家的发展就成为无水之鱼、无本之木。

 

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自身职能,回答好“依靠谁”的问题,就是要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关注的案件认真办理,及时回复。通过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定期寄送《联络专刊》,邀请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方便代表了解、监督法院工作。积极推行“阳光司法”,将有关制度、案件审判执行信息、裁判文书等及时向社会公众全面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使人民群众实地了解法院,理解法院的工作,拉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才能真正接地气、有底气,才能真切把握群众意愿、吸收群众智慧、反映群众呼声,才能更好地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

 

我是谁。弄清“我是谁”,对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至关重要,只有弄清“我是谁”,才能准确地给自己定位,才能清楚同群众的关系。

 

对我个人而言,回答好“我是谁”的问题,就是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是由谁赋予的,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是由什么决定的,自己的根基和归宿又是向着什么对象的。答案就是由人民群众赋予的、决定的,也担当着服务好人民群众的神圣使命。只有明白了这一点,才能体验到“人民群众”四个字的份量和涵义。首先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敏锐的政治思维,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宗旨和使命,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摆正党群干群关系,真正从思想根源上明白“我是谁”。其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把握好“我是谁”极其关键。公正公平地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是我们的审判执行工作的最终目标。所以如何把握好“我是谁”,既是职责所在,更是我们做好法院工作的前提。因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履职尽责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心实意为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回顾我党的历史,就是一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服务人民的历史。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伟大的党,在实践中根据不同历史时期人民的要求,不断地充实自己、改正自己、完善自己。打江山依靠人民,保江山为了人民,只有始终依靠群众,为了群众,不断强化群众意识、全局意识、党员意识,征途中才能不迷失航向,不走弯路。

 

在今后的教育实践活动中,我将继续加强对“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深入学习和讨论,找准目标方向,找准力量源泉,自觉地把群众的呼声作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的愿望作为第一目标,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得失的第一标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全院干警的监督,为“四个宝应”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