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升112.5%到下降25%-常州新北区法院能动司法促进行政审判三个转变
作者:辛苑 发布时间:2010-06-21 浏览次数:1093
以下是两个极具代表意义的数字:2007年,常州新北区法院行政争议案件收案数同比增长112.5%,一度达到高峰;2008年至今,该院行政争议案件收案数竟持续降低,今年上半年较去年同比首次下降了25%。
从增加112.5%到减少25%,是什么让最难处理的行政案件诉讼情况发生如此巨变?该院院长吴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加快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进程,促进社会管理的改革和创新,以能动司法实践促进行政审判三个转变是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的根本。
转变一:
从事后化解到源头防控
【数据点击】
今年,新北法院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化解成功率高达81.25%。
今年2月,新北法院受理了一起春江镇农民孔某诉镇政府返还养老金案。因该案牵涉面广,该院在办理时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运用诉调对接机制,进行了诉前调解工作,及时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以情况反映的形式上报,得到了区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和区法制办的大力支持,妥善协调有关部门化解此案,及时消除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中的隐患。
行政争议案件与其他案件性质不同,极易引起当事人信访。该院对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实行三步走方针。第一步是界定诉前调解重点,为使源头预防矛盾激化的意识落到实处,该院首先明确事先预防的重点,将诉前协调化解的重点放在那些涉及面广、扩散性强、矛盾易激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且不宜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处理的案件;第二步是第一时间源头化解矛盾,对最易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及时向地方党委、上级法院汇报,努力寻求各界支持,集中有限的诉前协调资源在第一时间重点化解,实现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减少涉诉信访量;第三步是将调解工作关口前移,该院以诉讼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构建内部诉前调解联动机制,把立案关口作为预防矛盾易激化事件产生的第一道防线。立案庭受理行政案件之前,与行政庭充分沟通,由行政庭提前介入,并与相关行政机关协调,共同化解易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争议。今年上半年,该院受理了卢某诉市园林局公开涉及开放式公园的建设标准信息案,行政庭在立案环节就先期介入,妥善处理了公园管理与安全隐患间的矛盾,从根本上消除隐患,更好地造福于民。今年,该院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化解成功率高达81.25%。
转变二:
从单一调解到多元调解
【数据点击】
去年,区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以往行政案件协调都是以法官为主,如今,该院打破常规,打造三大平台构成了多元化协调方式。
2008年,在建立法院与区政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新北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与区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的五项机制,建立沟通协调平台。今年初,该院与区法制办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诉前调解案件的适用范围、原则、时限、程序等,使之成为具有规范和可操作性的独立程序。
该院组织保障平台增强行政庭人员配备,将年富力强的中青年优秀法官调配到行政庭,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并指定庭长和另一名优秀法官担任法治建设指导员,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行政案件的诉前调解,以便能在短时间内正确运用法律,及时有效地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同时加大对聘任的人民调解员和特邀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养,提升其业务素质,使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司法保障职能作用,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违法行为,该院积极完善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机制,构建司法服务平台。2008年,该院在全市率先建立行政审判年报制度,区委书记、区政法委书记相继给予批示表扬,区法制办还将年报编写为科学发展观学习材料,发至全区各行政职能部门。另外,该院加强与区建设、环保、劳动等行政机关及各镇、街道等政府部门联系,建立起经常性沟通联系制度。通过授课培训、旁听庭审、座谈交流等形式,构建与行政机关的联动、互动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少和避免行政违法行为。
转变三:
从专司审查职能到审查与保障并举
【数据点击】
去年,新北区行政机关败诉率由上年度的6.25%下降为1.1%。
通过维护行政执法权威提升行政管理权威,是该院行政审判中推出的又一举措。近年来,该院对凡经审查确认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坚决依法予以支持;对非诉执行案件,严格执行听证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及时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全力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同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对社会的示范效应,通过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宣扬行政法律法规,提高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服从管理的意识。针对环保部门在查处环境污染案件时无法及时制止违法污染行为的状况,该院拓展非诉行政执行审查职能,专门研讨起草《行政机关就行政决定申请法院非诉强制执行工作暂行规定》,将环保部门在查处案件之初发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行政决定纳入法院先予审查和强制执行的范围,弥补了环保部门在查处案件中的缺陷。另外,该院通过案件审理,及时提醒行政机关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违法执法行为。该院还建立了行政审判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对法院已经受理或尚未受理的易激化案件的信息,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确保在第一时间做好矛盾化解和预防工作,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同时,通过参与政府重大决策认证、行政执法培训授课、联合调查研讨等方式,努力为依法行政建言献策。去年,该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率由上年度的6.25%下降为1.1%。